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外经贸部管理
体系网络化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
(外经贸国电商发[2001]725号 2001年12月31日)
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外经贸部第16次部党组会议纪要以及《高虎城部长助理在外经贸部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规范外经贸部管理体系网络化建设,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基础上,外经贸部制定了《外经贸部管理体系网络化建设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现将《暂行规定》(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外经贸部管理体系网络化建设暂行规定》
附件: 外经贸部管理体系网络化建设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外经贸领域政府办公流程,实现政府资源共享,实现政府管理工作公开透明便捷,规范外经贸部管理体系网络化建设,全面提高外经贸部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经贸部管理体系网络化建设的总体原则是,集中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开发、统一使用平台。
第三条 外经贸部管理体系网络化建设的目标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外经贸领域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全面推进并加快电子网络化建设,构建和实现一个既符合国际惯例和发展趋势、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既方便企业、又有助于有效管理的我国外经贸领域电子政府体系。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外经贸部管理体系网络化建设,是指外经贸部各有关直属单位(以下简称“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其承担的国家外经贸管理和服务职能,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其管理和决策功能而进行的相关业务管理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的建设与运营。
第五条 外经贸部管理体系网络化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部属各有关单位承担的各类面向社会公众的外经贸业务管理和服务的计算机及网络化应用系统;
2.根据业务需要,部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完善相关管理、提高决策水平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的信息数据库、统计分析查询、监测预警系统等所有与外经贸管理和决策有关的计算机及网络化应用系统;
3.在部机关办公自动化内网上运行的管理网络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