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我部以及外经贸领域有关信息化方面的政策和重要事项。
5.提交部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的议题可根据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建议和意见提出,由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汇总并综合,并于会议召开前将拟讨论的议题及相关资料提交部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
6.提交部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的重要事项,涉及技术及专业性较强的,应由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咨询组提出专家意见,必要时可请专家列席会议。
二、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
1.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由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委托执行副组长主持召开。
2.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部信息化工作中的有关重要事项。
3.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与会议议题有关的部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也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其他单位的同志和专家列席会议。
4.提交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的各项议题可由部机关各司局及各直属单位提出,并向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
5.提交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涉及技术及专业性较强的,应附有专家意见。专家意见由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咨询组提出意见,也可以由相关单位的专家提供。必要时可请专家列席会议。
三、部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1.部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化工作。
2.部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的意见代表所属单位的意见,不代表本单位意见的个人意见可在会上予以说明。
3.部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应按要求参加部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和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不能出席时可指定熟悉工作的其他人员代其出席,该代表的意见视同被代表人的意见。
附件3: 外经贸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部信息化领导办公室在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处理;
二、按照部信息化领导小组要求,拟定有关信息化工作方案、规章制度及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