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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分类原则(GA163-1997)

  本类产品提供紧急事件或安全事故发生时,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应急计划所需要的一类产品,它包括实时应急设施、非实时应急设施等。这些设施一般由专门厂商提供。实时应急设施、非实时应急设施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对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响应时间长短上。
  本类产品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二个方面:
  (1)提供实时应急设施,实现应急计划,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
  (2)提供非实时应急设施,实现应急计划。
  任何提供以上一种或两种功能的产品均可归入本类。
  4.3 类别(C)信息安全
  4.3.1 类别(C10)操作系统安全
  本类产品提供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资源的有效控制,能够为所管理的资源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它们或是以底层操作系统所提供的安全机制为基础构作安全模块,或者完全取代底层操作系统,目的是为建立安全信息系统提供一个可信的安全平台。
  4.3.1.1 类别(C11)安全操作系统
  本类产品是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和使用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了一套完整的安全策略的操作系统。
  任何具有不同安全级别的安全操作系统产品均可归入本类。
  4.3.1.2 类别(C12)操作系统安全部件
  本类产品是操作系统安全部件,目的是增强现有操作系统的安全性。
  本类产品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1)通过构作安全模块,增强现有操作系统的安全性;
  (2)通过构作安全外罩,增强现有操作系统的安全性。
  任何提供以上一种或两种功能的产品均可归入本类。
  4.3.2 类别(C20)数据库安全
  本类产品对数据库系统所管理的数据和资源提供安全保护。它一般采用多种安全机制与操作系统相结合,实现数据库的安全保护。
  4.3.2.1 类别(C21)安全数据库系统
  本类产品是安全数据库系统,即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的安全数据库系统。
  任何具有不同安全级别的安全数据库系统均可归入本类。
  4.3.2.2 类别(C22)数据库系统安全部件
  本类产品是数据库系统安全部件,是以现有数据库系统所提供的功能为基础构作安全模块,旨在增强现有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性。
  本类产品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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