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
GB2887-89代替GB2887-82
Specification for computaion center field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89年12月29日)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地面计算站。
不建站的地面计算机机房、改建的计算机机房、非地面计算机机房按本标准有关要求执行。
二、引用标准
GB6650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GB9361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TJ34I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三、术语
3.1 开机时
计算机加电状态。
3.2 停机时
计算机停电状态。
3.3 照明
不考虑特殊的局部需要,为照亮整个假定工作面而设置的照明。
3.4 事故照明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的情况下,供暂时继续工作或人员疏散用的照明。
3.5 接地
计算机系统的直流地、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和防雷保护地与大地之间的关系。
3.6 计算机系统直流地
计算机本身的逻辑参考地。
3.7 交流工作地
在电力系统中,运行需要的接地(如中性点接地)。
3.8 安全保护地
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等,由于绝缘被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电压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而设的接地。
3.9 防雷保护地
为防止雷击而设的接地。
3.10 接地电阻
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
3.11 不间断供电系统
确保计算机不停止工作的供电系统。
3.12 净高
活动地板的板面或安装设备的地表面至顶棚的高度。
3.13 静压箱
空调系统中,在空调室内的地板下面或顶棚上面,向室内送风或回风的空间。
四、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
4.1 计算站场地的组成
依据计算站的性质、任务、工作量的大小,计算机类型的不同,计算机对供电、空调等的要求及管理体制的差异可选用下列房间(允许一室多用或酌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