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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16-88)

  7.1.1.13 计算站场地宜采用封闭式蓄电池。
  7.1.1.14 使用半封闭式或开启式蓄电池时,应设专用房间。房间墙壁、地板表面应做防腐蚀处理,并设置防爆灯、防爆开关和排风装置。
  7.1.1.15 计算机系统接地应采用专用地线。专用地线的引线应和大楼的钢筋网及各种金属管道绝缘。
  7.1.1.16 计算机系统的几种接地技术要求及诸地之间的相互关系应符合GB2887中的规定。
  7.1.1.17 计算机机房应设置应急照明和安全口的指示灯。
  7.1.2 C类安全机房应满足GB2887中规定的三类供电要求。
  7.2 空调系统
  7.2.1 A、B类计算机机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7.2.1.1 计算机机房应采用专用空调设备,若与其他系统共用时,应保证空调效果和采取防火措施。
  7.2.1.2 空调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有备份,空调设备在能量上应有一定的余量。
  7.2.1.3 应尽量采用风冷式空调设备,空调设备的室外部分应安装在便于维修和安全的地方。
  7.2.1.4 空调设备中安装的电加热器和电加湿器应有防火护衬,并尽可能使电加热器远离用易燃材料制成的空气过滤器。
  7.2.1.5 空调设备的管道、消声器、防火阀接头、衬垫以及管道和配管用的隔热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或非燃材料。
  7.2.1.6 安装在活动地板上及吊顶上的送、回风口应采用难燃材料或非燃材料。
  7.2.1.7 新风系统应安装空气过滤器,新风设备主体部分应采用难燃材料或非燃材料。
  7.2.1.8 采用水冷式空调设备时,应设置漏水报警装置,并设置防水小堤,还应注意冷却塔、泵、水箱等供水设备的防冻、防火措施。
  7.2.2 C类安全机房的环境条件应满足计算机厂家关于安装环境中的对空调系统的技术要求。
  7.3 其它设备和辅助材料
  7.3.1 计算机机房使用的磁盘柜、磁带柜、终端点等辅助设备应是难燃材料和非燃材料,应采取防火、防潮、防磁、防静电措施。
  7.3.2 计算机机房应尽量不使用地毯。
  7.3.3 计算机机房内所使用的纸,磁带和胶卷等易燃物品,要放置于金属制的防火柜内。
  八、火灾报警及消防设施
  8.1 A、B类安全机房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在机房内、基本工作房间内、活动地板下、吊顶里、主要空调管道中及易燃物附近部位应设置烟、温感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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