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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职业技术学校教材选用工作的意见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职业技术学校教材选用工作的意见
 (教职[1993]13号 1993年5月13日)


  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关于职业技术学校教材要逐步形成配套系列的要求,逐步完善职业技术学校教材管理,现对教材选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供各地参照执行。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职教教材选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有专门组织或人员负责做好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教材的选用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职教教材选用工作的有关原则,合理确定教材的选用范围。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原则上应选用经过省级以上审定组织审定的教材。考虑到各地发展不平衡、职教教材审定(审查)组织尚未健全以及职教教材很不完备的实际,除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选用或经省级以上审定组织审定的教材外,其他教学用书可由各职业技术学校自主选用。
  三、对国家教委规划的教材,要求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以下原则组织选用。
  1.政治课教材,由国家教委统一组织编写,要求各地统一选用。
  2.文化课、体育课、美育课等教材,原则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选用。
  3.对与示范性教学计划相配套的专业类教材,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推荐使用。
  四、为了给各职业技术学校解决教学用书提供方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国家教委不定期编制《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用书信息》(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其他职业技术学校),反映各类教材的出版信息;同时编制经审定的向全国推荐使用的教材目录。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教学用书信息及推荐教材目录指导好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教材的选用工作,将教学用书信息及推荐教材目录及时完整地下发至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从当地具体情况出发,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必要的教材信息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解决在用书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课前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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