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原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
4.研究生
主要招收高校、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中有一年以上思想政治教育或行政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在职干部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根据(88)教研字018号等文件的规定,在经国家教委批准的高等学校可对大学本科毕业后有四年以上实践经验,思想政治表现好、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在职人员考生组织单独考试。经学校批准,有的学生可在职攻读学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中做出成绩,业务和学术水平达到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有关学校申请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有关办法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各种学历层次的毕业生就业,按我委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大专后的本科班毕业生、从高校招收的第二学士学位生和研究生中属国家任务计划的定向培养的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调节性计划中,委托培养的学生按合同就业,自费生自主择业。
三、教学改革与要求
深化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学改革的目的在于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具有活力的教学体系。要积极探索和逐步完善各个办学层次的基本培养规格和教学的基本要求,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制度。要特别注重对学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帮助学生逐步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要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作为教学的基本内容之一。要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近代史、现代史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进行新时期创业精神教育,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和平演变,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一切剥削阶段腐朽思想的侵蚀,确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要紧密联系国际形势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改革开放的实际,联系学生的实际,重在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课程要紧紧围绕培养目标的要求,按照“少而精、突出重点、突出专业特色”的原则来设置。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主课,在各个办学层次的教学内容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他各科教学内容都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要开设好体现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要求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适当增开经济、管理和行业业务知识的课程。在总体设计上,要注意课程本身结构和学科体系的科学性,逐步做到规范化和结构的整体优化。要制订和完善教学计划及各门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确保达到教学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设置,要形成主体一致、互相衔接,门数与深广度要求有所不同的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本科生、专科生等不同学历层次的方案。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主要应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公共课。必修的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外语和体育等。
2.基础课。必修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伦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法学概论、中国文化、世界文化、写作等,可有选择的作为必修或选修的青年学、政治学、教育学、中国近现代政治思想史以及经济类、管理类、应用类和本系统、本行业的业务知识的课程,如:有关专业概论、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社会调查与社会统计、计算机应用等。
3.专业课。必修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著作选读、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思想政治教育史、基本思想政治观教育等,可有选择的作为必修或选修的思想政治教育案例分析、社会舆论与社会思潮分析等。
硕士学位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社会思潮与青年教育、基本思想政治观教育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原理研究、方法研究、史研究)等。另外各校可根据自身的特色和学生的研究方向开设一些相关课程。
此外,还要加强实践环节,包括军训、参加工农业生产劳动、思想政治工作实习、毕业实习以及社会调查研究等。
每部分课程中的必修课是专业的主干课程,也是代表专业特色的重要课程,要保证必要的学时。各个学历层次的课程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专业课的学时至少占总学时的40%。
为适应专业各个层次教学的需要,编写出一批代表本专业(学科)教学、科研最新发展水平、有专业特色的高质量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是专业(学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门教材的编写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为基础,注意吸收有关学科的研究成果。要继续搞好教材建设规划,通过我委统一组织、校际合作和学校自编等形式编写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