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除文盲工作的意见

  4.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切实抓紧抓好普及初等教育工作,要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和流生返校工作。对于15周岁以下未受完初等教育的青少年,应由当地小学采取多种措施,使其达到小学或扫盲毕业程度,最大限度地堵住新文盲的产生。农村中小学要发扬“日校办夜校,一师任两教”的光荣传统,利用学校的校舍设备,积极举办扫盲班或农民学校。要广泛动员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小学高年级以上学生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积极参加扫盲工作。
  5.在扫盲工作中必须把学文化和学习实用技术紧密结合起来,调动扫盲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在应用中巩固文化学习成果。要切实搞好扫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努力做到脱盲一个,巩固提高一个,防止复盲。对于脱盲学员的巩固提高,省、地、县、乡都要做出规划,把任务落实到村、到人。要因人制宜,区别对待:对青年和有学习条件的壮年,要组织参加业余小学学习,使其在语文、数学方面达到小学毕业水平;对于其他脱盲学员,要积极组织参加各种文化技术学习。要大力发展乡(镇)、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作为扫盲后教育的主要阵地。教育、宣传、文化、农业、科普、出版等部门,要拿出一部分经费补贴扫盲和扫盲后教育的教材、读物的编写和出版。
  6.增加对扫盲工作的人财物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凡是有扫盲任务的地方都要把扫盲教育纳入整个教育工作之中,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各地要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教育事业编制中,充实县、乡(镇)成人教育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农村扫除文盲工作的管理”的要求,并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切实解决人员编制和扫盲农村成人教育工作者应有的福利待遇,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干部教师队伍。同时还要认真抓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国家教委有关扫盲、农民教育经费的规定,务必使规定的经费渠道畅通,并多方面筹集资金,确保扫盲任务的完成和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
  7.积极开展扫盲教学研究。要创造条件,在全国和扫盲任务重的较大的省(区)逐步建立扫盲农村成人教育的研究培训机构和网络。加强研究、指导、人员培训、评估和编写教材及读物、试验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等工作,以便加快扫盲速度,切实提高扫盲和扫盲后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附件:关于九省(区)扫盲工作检查情况(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