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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制订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制订成人中等
 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
 (教成[1990]010号 1990年4月21日)


  为了加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制订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保证培养规格,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暂行条例》的要求,制订了《关于制订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现印发试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我委成人教育司。
  附件:关于制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

附件: 关于制订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
  制订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学计划,要贯彻“一要改革、二要发展”的方针,坚持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明确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从各地区、各部门(行业)的实际出发,结合成人、在职、定向教育的特点,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使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直接有效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培养目标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是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具有必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文化知识,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应用型中等专门人才。
  在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时,要规定本专业具体的培养目标,明确学员在政治思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应达到的水平。
  三、制订教学计划的原则
  1.要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围绕培养目标和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论证本专业中等专门人才必备的知识含量和专业技能,处理好政治与业务、基础与专业、知识与能力、主干课程与相关科目、教与学诸方面的关系,使教学计划力求整体优化,产生符合培养目标的最佳效果。
  2.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对学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的教育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民主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职业道德等内容的教育。培养学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成为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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