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中毕业会考后普通
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教试[1991]1号 1991年2月21日)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自1977年恢复考试制度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不少中学由于受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采取了一些违反教育规律的错误做法;高考中有些学科也程度不同地存在“死记硬背”的现象,个别学科有时试题过难。这些问题不利于中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也不利于高等学校选拔优秀新生。
自1991年开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陆续进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这是一项重大改革。为此,我委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尤其是毕业班的管理工作,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见教基厅〔1991〕1号文)。
在上述改革的基础上,今后,凡经过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由国家教委另行命题,进行考试。会考后的高考,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在不影响择优的前提下,调整试题难度;逐步实现考试的标准化。在工作中,注意正确处理高考与会考的关系,考试与教学的关系,使会考后的高考既有利于高校选拔优秀新生,又有利于中学教学。
现将《高中毕业会考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本方案,1991年在云南、海南、湖南省试行,以后随会考的实施而扩大范围。在试行过程中,我们将倾听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总结经验,修改试行方案,使其不断趋于更加合理与完善。
附件:一、高中毕业会考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二、1991年高考范围
附一: 高中毕业会考后普通高校招生
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一、命题
1.制订考试说明。
根据中学各科教学大纲,制订《考试说明》,作为高考命题的依据。
明确考试范围。规定各学科的知识、能力及其层次要求。明确规定试卷结构,知识、能力的覆盖面,各部分内容的计分比例、题型比例以及试题难易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