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国家教委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材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三、抓好系统配套,积极扩大种类
  1.普通高等学校三年制体育教育专科教材的编审、出版是现阶段体育教材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要抓好《学校卫生学》等几门课程教材的编审、出版工作。专科教材同样要贯彻与本科教材编审、出版一致的原则,由国家教委统一协调、部署,以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2.要有计划地做好与各理论课教学配套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材,包括实验、实习指导、习题集等辅助教材的编审、出版,争取用五年时间基本做到系统配套。
  3.要逐步抓好若干种与文字教材配套的声像教材。国家教委重点抓好普通高校体育课(公共课)和体育教育专业几门主要课程的标准试题库软件的研制、鉴定和推广运用,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加强教材编审、出版及选用方面的指导和管理
  鉴于目前教材编审、出版及选用方面存在的某些混乱状况,国家教委将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近期,要组织专家对高等学校体育类教材进行教材质量的审议和评价,并逐步形成制度,以防止低质量教材的出版及选用,保证教学的基本质量。具体措施如下:
  1.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教材,按分工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议和评价。经审定质量不合格的教材书稿,各出版社不得以教材名义出版,各学校不得选用。
  2.新编或修订、再版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教材(含试用教材)须按分工呈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评审。自1994年始,凡经评审质量合格的教材,要在教材上标明“已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材编审委员会名称)评审合格”字样。已出版、使用而未经审定的教材(含试用教材),要在1994年7月底前送审,审议后由主管部门发布审议、评价意见。经审议质量不合格的教材应停止使用,各高等学校教材委员会和教务处要严格把关。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材的选用情况,作为检查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国家教委将不定期地对体育类教材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4.充分发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和体育教育专业各门课程的教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和《体育教育专业十一门课程基本要求》是审议和评价教材质量的基本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秘书处负责处理有关高校体育教材建设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国家教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