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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国家教委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材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1)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的教材,由国家教委负责组织;
  (2)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公共课)的理论教材,由国家教委负责组织;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公共课)的实践教材,由国家教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负责组织;
  (3)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体育管理专业、体育生物科学专业、武术专业、体育新闻专业、体育保健康复专业的教材由国家体委负责组织;
  (4)普通高等学校警察体育专业的教材由公安部负责组织。
  上述分工是面向全国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含综合大学、体育学院、师范院校)体育类教材的,不因学校主管部门的不同而影响体育类各专业教材的分工。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健全管理机构,根据分工负责对口专业(或课程)教材的规划、编审和出版。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委有关教材工作的方针、政策进行监督和指导。特别要加强对各院校教材编审、出版及教材选用方面的指导与管理,制止乱编滥出教材。
  3.各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确保规划内教材编写任务的完成,要支持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的工作,要杜绝质量差、水平低的教材的出版及选用。要把教材的选用作为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抓好。对体育教材的择优选用,学校教材委员会及教务部门要予以积极指导,认真管理。
  高等学校自编教材的选题,应通过本校教材委员会和教务部门的鉴定。
  二、抓住重点、全面提高教材质量
  1.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材,必须坚定地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牢固把握政治方向,要通过具体内容,体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以及党的有关方针、政策,要把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教育融于教材之中,力求思想性和科学性的统一。要密切联系体育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反映时代特点。
  2.做好现有教材的修订工作。用两年左右时间,做好一部分现有教材,特别是重点教材的修订工作,努力把反映体育教育改革的内容和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果补充到教材中去,以适应高等体育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需要。
  现有教材中,不适应当前体育教育改革的需要,又难以修订的,可另行组织新教材的编审、出版。
  3.集中力量,抓好基础课程和主干课程的教材建设。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八五”期间教材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上起决定作用的主干课程教材的编审或修订。国家教委要着重抓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公共课)理论教材和体育教育专业(本、专科)主要课程教材的编审、出版工作,要组织力量评审一批现有教材(重点是普通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教材),新编一批教材。新编教材要精益求精,确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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