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教教材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1.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发扬勤俭办电教的精神,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在媒体选择上,要重视幻灯片、投影片、录音带的使用。
  2.按照教学计划,从教学需要出发,方便教学,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
  3.把德育放在首位,充分重视政治思想和品德教育电教教材建设,各个学科在电教教材建设中,都应渗透政治思想教育。
  4.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搞好协作。地方、学校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协作。
  5.加强电教教材的编制、收集、管理、交流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配套管理,充分发挥电教教材的效益。
  6.广播电视教育教材要与普通高等专科、中等专科教育同层次、同规格、同要求,并与自学考试和函授教育相沟通。
  (三)编制电教教材总的要求是:
  教学目的明确,思想性强,科学、准确、规范、生动,符合教学要求;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促进教学改革,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符合制作的有关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学校教学和培训职工、农民的需要,搞好计划,确定选题和电教教材的类型。根据课程、对象、时间、环境等因素设计幻灯片、投影片、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教学软件等电教教材。选用与配合要得当,使其符合教学实际的需要。
  2.尽可能使电教教材与文字教材配套,凡有条件的,应实行文字教材与电教教材统筹安排,同时设计。
  3.组建好编制队伍,一定要有教学第一线的高水平的优秀教师、学科专家(包括文字教材的编辑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电教教材编制专家参加,坚持由三结合的队伍共同编写和制作。
  4.编制电教教材之前,要认真研究国内外本学科电教教材的编制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的教材,借鉴编制经验,采取借用、移植、补充、改编等办法吸收其优秀成果。
  5.要认真组织好文字稿本的编写和审查工作,未经审查的文字稿本,一律不得制成电教材。
  6.已编制的电教教材必须经过初审、试用、修改、审定后,才能推广应用。
  7.广播电视教育教材的编制,要充分考虑远距离教学的特点。文字教材要适合自学,音像教材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充分发挥形象生动等优势,并贯彻“少而精”的原则,要讲重点、讲难点、讲思路、讲方法、讲学科的发展和应用。
  8.各级电教馆和广播电视教育院校要与有关院校、部门建立比较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相互支持,积累经验,提高编制教材的质量。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