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按照档案装订要求和业务类别,装订封卷的外汇清算业务的档案资料。对数量少、难以独立装订成册的案卷,可以半年为期限进行装订,半年仍不足以装订的,可与同类业务资料合并装订。最长装订期限不能超过半年。
第十一条 每年七月和次年一月,应对上半年和全年的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并进行编号,打印出档案名录清单。
第十二条 装订完毕的档案,应立即存放在档案柜中,存放场所应具有防潮、防火等安全条件。
第十三条 建立档案借阅登记簿,每次借阅均应办理登记和归还注销手续。登记借阅人名称、借阅内容、份数、借阅日期、退还日期。外局人员借阅,须先经清算中心领导批准。对借阅中产生的损坏和丢失,要追究借阅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账户行资料档案封卷装订后,长期保存;查询查复资料与其他往来函电资料档案由清算中心保存两年后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开发银行清算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三、 国家开发银行外汇清算业务风险防范指南(试行)
一、机房与系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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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表现形式 │风险及成因 │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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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房进入方便,无法防 │任何人可随便进入机房,│安装门镜并实施进入│
│止人为破坏 │增加潜在风险 │机房登记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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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安全措施,如:无烟雾 │存在火情隐患 │按国家开发银行信息│
│报警系统;机房内不防火; │ │中心的机房装修标准│
│不防水;不防静电 │ │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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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无备份,若系统一 │发生不可抗力的险情 │建立总分行SW IFT及│
│旦中断,全部业务将无法 │ │电传备份系统,异地│
│进行 │ │备份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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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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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授权,擅自操作 │损坏设备与程序,破坏数│严格按授权办事,按│
│ │据库,影响资金安全 │权限办事,实行严厉│
│ │ │的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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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读卡器、ICC与电池过 │有可能导致系统中断、数│安全管理员及系统 │
│有效期 │据丢失 │管理员定期检查,及│
│ │ │时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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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老化、连接不牢导 │有可能导致数据丢失或 │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致潜在风险 │正常业务中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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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的 │使正常业务受阻并为日 │安装UPS,减少人工 │
│数据丢失 │后查询增大难度 │操作,实施数据每日│
│ │ │备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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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传机没纸、卡纸或掉 │电文丢失,造成业务处理 │重要设备须有专人 │
│电 │延误、遗漏 │负责维护;对接收的│
│ │ │信息进行存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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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传线路经常出现故 │1.电文乱码、变字、内容 │与当地电讯部门保 │
│障 │失真,由此产生纠纷 │持经常性联系,一旦│
│ │2.电文不能及时收发.影 │出现问题,能及时查│
│ │响业务的正常处理 │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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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SWIFT出现故障 │1.不能及时收发电文,影 │1.当SWIFT不能使 │
│ │响业务正常进行,尤其是 │用时,开通电传机并│
│ │造成紧急电文(当日起息 │及时通知其他业务 │
│ │的付款)不能及时处理 │相关部门 │
│ │2.只能查看,无法录入或 │2.与相关处室及信 │
│ │进行修改 │息中心配合,进行定│
│ │ │期检修维护,出现问│
│ │ │题,及时查明故障原│
│ │ │因并处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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