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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直属高等学校实行定期审计的暂行规定

  一、单位行政领导有关人分管财务会计工作,坚持“一支笔”审批。
  二、合理设置财会机构,配备适应财会工作需要的财会人员,保持财会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校财务处对所属会计单位财会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进行财会人员业务培训。
  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有效,内部控制严密、合规、合理。
  四、按账、钱、物分别管理的原则,配备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及时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履行会计监督职能。
  五、财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干涉和打击报复。
  六、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建账、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科目合规;按期编报财务报表;账证、账表、账账、账款、账物“五相符”。
  七、记账凭证按会计核算的要求填制,做到内容、摘要、金额同经过审核无误的合理、合规的原始凭证相一致。会计凭证装订整齐合规、无错页颠倒现象。
  会计账册按规定的科目和分类、分户核算的要求设置,记载及时、摘要简明、字迹清晰、数字正确、日清月结。
  会计报表必须按期编制,如实填报,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会计档案整理齐全,保管妥善。
  八、认真编制经费收支预算,综合财务计划和季(月)度、年度决算报表,支出按预算,追加预算按程序办事,定期分析经费预算、定额执行情况,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控制、监督。
  九、及时清理预算内外暂存、暂付往来款项,编制明细清单,做到无呆账、坏账,有效控制暂付款项的不正常增长。

              财务收支违纪自查报告表
             19  年  季(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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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__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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