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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要根据继续教育的特点和在职教师培训的规律,改革师资培训工作。变封闭式、请进来办学为开放式、走出去、送教上门办学;校内和校外相结合,走出一条培训在职教师的办学新路子。
  三、要加强各级培训机构的建设,完善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网络,逐步形成省、县、乡、校四级培训网,以适应开展继续教育的需要。具体要求是:
  首先,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础在任职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师任职学校在继续教育中的作用。校长要重视继续教育,并结合学校和教师的实际,积极组织和指导教师学习政治和业务,开展多方面的继续教育活动,诸如以老带新、研究备课、观摩教学、教学研究、专题讲座、自学辅导,等等。这是最基本、最经常、最普遍的培训教师的活动。只有抓好这一基础环节,才能把继续教育的任务落到实处。
  其次,要根据学校的合理布局建立和完善乡(镇)师资培训辅导站(组),与教研机构密切结合,提倡能者为师,就地就近开展继续教育活动。要选聘优秀教师、教研员担任辅导员,对教师的继续教育进行辅导,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
  第三,教师进修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师资培训部是开展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调查研究,制定本地区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计划,积极完成所承担继续教育的任务,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第四,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的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制定继续教育的计划和规划、指导和实施继续教育的具体工作中发挥作用。
  加强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的建设。师资队伍要专职与兼职相结合,逐步增加兼职教师的比例。专职与兼职教师应有较高的政治思想与业务素质,热爱师资培训工作,熟悉小学教育实际,擅长教育教学,具有组织管理能力。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制定继续教育的近期计划与长远规划,并把它列入当地教育的年度计划和总体规划。要从本地区小学教育和教师实际状况出发,以教育改革和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继续教育的方案。按照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教师职务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的规范要求,在实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确定教学计划、学习课程(或专题),编写教学大纲(或纲要)。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研究与实验,指导各级培训机构进行工作;提供培训信息,交流培训工作经验等。要对各种培训渠道统筹规划,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提倡开展联合办学和校际合作,推动培训、教研、电教等工作互相结合,努力提高继续教育的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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