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编辑进行工作。
2.在编辑指导下,搜集、整理有关学科的情报、信息,联系本学科的著译人员,参与选题、组稿,检查校样、样书,承担书籍重印前的准备工作。
3.在编辑指导下,初审和加工稿件,或经批准担任责任编辑。
4.参加本学科教学、科研、教材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练习撰写书讯、书评。
5.承担编辑室内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编辑的职责:
1.搜集和研究本学科的学术动态和出版信息。负责来稿的审查。负责拟定本学科教材、教学参考书和学术著作的选题、组稿规划和出书计划。
2.独立审查、加工整理稿件,检查自己承担责任编辑的书籍成品。负责再版、重印书籍的审读。
3.做好书籍宣传工作,撰写书讯、书评。
4.总结编辑工作经验。协助高级编辑人员指导助理编辑和见习编辑工作。
5.进行教材、编辑业务和有关学科的研究。
6.承担编辑室内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副编审的职责:
1.负责有关学科的来稿审查。协助编辑室主任或总编辑复审或终审某些重要稿件,解决审稿中的疑难问题。负责主持有关学科的审稿会议。
2.担任重要书稿和难度较大的书稿的责任编辑。
3.搜集和研究有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和出版信息。主持或参与制定有关学科的选题规划和出书计划。
4.指导和培养专业人才。
5.主持或参加编辑学等方面的或本学科的学术研究工作。撰写有关论文或编写教材。
6.承担总编辑或编辑室主任委托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编审的职责:
除担任副编审职责范围的工作外,主持制定选题规划和出书计划,组织社会力量和编辑人员实施。终审某些重要稿件,或经总编辑授权签发稿件。必要时对重要书稿进行审查、加工。总结编辑工作经验,从事编辑学等方面的或有关学科的学术研究工作,撰写论著或教材,指导和培养专业人才。
第二节 技术编辑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 技术设计员的职责:
1.参与一般书稿的有关(版式设计、插图设计、绘图、印制等)技术工作。经批准,独立完成书稿的有关技术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