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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国联行往来对账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

  (一)对账数据录制及时、准确。
  1.各类联行报单收、发报行行号、日期、号码、种类、金额等项要素录制正确无误。
  2.收到经办行的报告表及报告卡,要准确、及时录磁,不得积压。经办行报告表(卡)有错误,应及时查询处理,同时,按对账办法规定调整余额,不得影响后续报告表的录制。
  3.录制的数据文件不得出现以下差错:
  (1)往(来)账小计错误;(2)往(来)账合计错误;(3)往(来)账余额错误;(4)往(来)账报告表号错误;(5)往(来)账中心号错误;(6)数据重复;(7)报告表(报单)日期错误;(8)冲账报单未找到原错误报单;(9)无汇总记录;(10)非法数据;(11)报告表行号与原报单行号不符;(12)有报单无报告表。
  (二)传输标准、正确、完整。
  1.每日8:30-15:30(节假日除外)必须将已录制的数据文件正确、完整地传输总行。
  2.每日传输的数据文件包括:报告表、报告卡、查复数据等。
  3.传输的操作程序要做到规范、正确。数据文件按日期先后传输不得颠倒;通讯线路发生故障,应与总行及时联系,妥善处理,尽快恢复。
  (三)查询、查复及时。
  1.每日必须从总行收取查询信息,及时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查复。
  2.查询、查复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实际,并选择相应的查复状态位答复总行。
  3.查询、查复必须做到语言文明,相互尊重,共同解决疑难;不得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四)如期完成未达清查。
  1.每月往来报告卡配对最长期限为两个月,如1月份的未达账必须在3月底前查清,依次类推。
  2.严格按照差错处理办法,积极慎重地进行差错报单的处理、冲账以及补制报单抄本等业务。
  3.各类报单及时转账与上报,不得拖延,及时上报与清算联行汇差,不得占用联行资金。
  四、差错计算
  (一)数据录制。
  1.报单要素(包括发报行行号、收报行行号、报单日期、报单种类、报单号码、金额)错1项记差错1笔;其中报单月份录错,错1笔记差错2笔。
  2.数据录制不及时,报单积压,即报告表日期超过20天未报送总行的,每笔记差错2笔。
  3.报单重复上报,错1笔记差错2笔。
  4.通汇行直接将报告表、报单寄到总行对账中心的,每寄一次记差错2笔。
  (二)查询查复。
  1.不按时接收总行查询,耽误一天记差错2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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