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
发展银行全国联行往来对账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
(1999年12月8日 农发行字[1999]292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国联行往来对账质量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映。
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国联行往来对账质量考核办法
为加强全国联行往来对账工作管理,促进全国联行往来对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对账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总行与管辖分行“双向监督”的控制作用,保证联行资金安全和联行对账工作高效稳健运行,防范与化解联行资金风险,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国联行往来核算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总行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方法
全国联行往来对账质量考核,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和“实事求是,公平竞赛”的原则,实行“统一标准,全面考核;定期统计,综合排名;按季通报,以质评优”的办法。
(一)统一标准,全面考核。
以全国联行往来制度和对账办法为依据,总行对各分行承担的对账数据录制、通讯传输、查询查复、清查未达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等有关内容进行考核。由于差错的难易和复杂程度不同,将各种类型的差错折合为单位差错笔数进行考核。
(二)定期统计,综合排名。
总行分季度统计各管辖分行的业务量及汇总差错笔数,并按各分行季度业务量大小分为两组,其中业务量较大的18个分行为第一组,业务量较小的18个分行为第二组,在两个组内分别按综合差错率由小到大排列名次。考核期内未发生往来业务的分行,不纳入综合排名。
汇总差错笔数
综合差错率=------×100%
业务量
(三)按季通报,以质评优。
总行根据各分行的排名情况,按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对工作质量较好的分行予以表扬,对成绩落后的分行给予通报批评。
三、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