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贷款管理情况的分析和报告制度
(一)各级行要认真建立封闭运行分析例会制度,定期召集有关人员对库贷挂钩、封闭运行等情况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研究制定改进的措施办法。每次例会,要有记录,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
(二)各级行要对辖区内棉花收储企业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状况,真实客观地定期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提出建议,促进面上工作的开展。
(三)基层行对贷款管理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以及采取的对策,应及时、准确地请示和报告上级行。上级行对下级行的工作请示应及时研究并给予准确答复。
第七章 贷款管理的责任与考核
第二十八条 贷款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制。各级行行长在授权范围内对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负全部责任。行长可以委托授权副行长或信贷部门负责人审批贷款,被授权者对行长负责。信贷员和信贷管理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九条 基层信贷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行要求,负责借款人棉花收购资金需求预测与算账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收购贷款发放的调查、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借款人贷款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借款人开户情况和库存棉花的储存、移库、调销情况要进行经常性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按贷款管理有关规定提出信贷制裁意见。
(三)负责借款人棉花销售报告的审查。对借款人拟销售棉花的数量、单价、等级等内容进行认真检查,计算确定棉花销售保本价格,并在棉花销售报告单上明确签署能否销售的具体意见,严把棉花销售审查关,防止棉花亏本降价销售。
(四)监督借款人棉花销售货款按照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银企配合,认真做好调销回笼货款的收贷收息工作,对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后的企业财务费用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棉花财政性补贴的拨补工作,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对已到位的棉花财政性补贴要按规定及时分解,并相应做好收贷收息工作。
(六)负责开户企业信贷管理台账和有关报表的登记、填报和分析工作。
第三十条 信贷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全体信贷人员,围绕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这个核心,认真执行棉花信贷管理政策,加强信贷管理,全面完成封闭运行管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