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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教委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

  (19)要大力推进高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化进程。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检查评估制度,并纳入学校建设和发展目标总体评估体系中;要按照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部署,将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经常检查和督促;各高教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抓紧制订本部门、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评估制度与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制度以及干部、教师、职工、学生考核、考评、奖惩的具体办法,建立起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对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六、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20)搞好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大力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校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要完善校级领导班子的考核办法,考察学校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看他们领导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的能力和实绩,还要看他们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领导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能力和实绩;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监督保证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选拔政治业务上强、思想作风正派、有一定领导和组织才能的干部和教师担任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工作,保证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健康、正常地开展工作和活动。要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党章规定规范党员行为,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全体师生员工服务,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岗位上努力作出贡献;要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进行以邓小平理论为中心内容的理论学习和以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21)高校党委对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实行统一领导。要建立和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党政工团各方面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参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的研究制订,做到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等与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统筹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学校制定和出台有关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政策,都要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大局和培养“四有”人才的根本任务出发,体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党务政工、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后勤服务及群众团体等各职能部门或系统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积极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要注意发挥民主党派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调动他们参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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