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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教委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

  (13)校园文化是新形势下高校德育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高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正确的思想导向,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文化传统,吸收世界进步文明成果,突出主旋律,提倡高品位、高格调,促进校园文化向健康方向发展;要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核心,以正面宣传引导为主,帮助学生健康成才;要加强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着力提高他们的文化艺术修养和阅读欣赏水平。要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班集体建设、党团支部建设的基础上,重视加强社团文化、寝室文化建设,强化社团和宿舍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为学生社团和宿舍楼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校内广播、电视、校刊、校报等必须坚持为育人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进一步完善对人文社科类讲座的管理,严禁有政治错误观点的演讲、报告上讲台。要努力提高教师职工的文化素养,更好地适应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并把丰富教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件重要事情切实抓好,形成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生活的局面。
  (14)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高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以深入、持久、广泛开展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在高校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主动精神,进一步推动以“优化育人环境、建设文明校园”为中心内容的“文明校园”建设活动,在广泛开展文明修身、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文明办公室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引导和支持师生员工把创建活动扩展到更加广阔的领域,深入到教学、科研、生活、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在校园内形成处处讲文明、人人争文明的良好风尚;要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和文化教育资源优势,积极探索与校外单位、部门共建的新形式,在继续抓好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科技扶贫、社区服务、青年志愿者等活动的基础上,为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要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制度,规范评选办法和评选行为,引导师生自觉投身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在大力提倡向各条战线的英雄模范学习的同时,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高教系统的先进典型,要关心和爱护先进典型,帮助他们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并切实解决他们在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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