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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外汇业务核算办法》的通知

       借:经营套汇
         贷: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款项--法郎
         或:其他应收
  买卖收益:借:经营套汇
         贷:汇兑收益
  买卖损失:借:汇兑损失
         贷:经营套汇
  注:如果买卖交易对手为同一家,买卖损益轧差交割,则可将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轧差,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款项只反映交割差额。
  (二)远期交易的核算(以购入远期法郎交易为例)
  交易日分录:
  借:经营套汇
    贷:期付外汇--美元
  借:期收外汇--法郎
    贷:经营套汇
  交割日分录:
  借:期付外汇--美元
    贷: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款项--美元
  借: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款项--法郎
    贷:期收外汇--法郎
  买卖收益:借:经营套汇
         贷:汇兑收益
  或买卖损失:借:汇兑损失
          贷:经营套汇
  二、代客外汇买卖
  资金局进行代客外汇买卖交易后,清算中心会计人员应根据“外汇买卖委托协议”正本(客户提交,由资金局审核签字);对手行电传发来外汇买卖交易确认正本;“国家开发银行外汇资金业务审批单”(资金局提供,各级负责人签字审批)和账户行的正本报单,填制一式六联“国家开发银行外汇套汇水单”,复核后加盖外汇业务专用章,第一联寄交客户,其余留作记账凭证。
  会计分录如下(以客户用美元买法郎为例):
  (一)即期交易
  与对手行:借:经营套汇
         贷: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款项--美元
       借: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款项--法郎
         贷:经营套汇
  与客户:借:单位存款--美元
        贷:经营套汇
       借:经营套汇
        贷:单位存款--法郎
  买卖收益:借:经营套汇
         贷:汇兑收益
  (二)远期交易
  1.交易日:
  与对手行:借:经营套汇
         贷:期付外汇--美元
       借:期收外汇--法郎
         贷:经营套汇
  与客户:借:期收外汇--美元
        贷:经营套汇
       借:经营套汇
        贷:期付外汇--法郎
  结转买卖收益:借:经营套汇
           贷:汇兑收益
  2.交割日:
  与对手行:借:期付外汇--美元
         贷: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款项--美元
       借: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款项--法郎
         贷:期收外汇--法郎
  与客户:借:单位存款--美元
        贷:期收外汇--美元
      借:期付外汇--法郎
        贷:单位存款--法郎
  三、经营套汇业务损益的结转
  经营套汇业务损益的结转原则是:业务发生时,能逐笔结转损益的,逐笔结转;不能逐笔结转损益的,年末根据资金局发布的外汇牌价对“经营套汇”科目的余额进行调整,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一)逐笔结转时的会计分录见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的核算部分。
  (二)年末结转损益时的会计处理:
  在“经营套汇”科目下增设“人民币”明细户,专门核算年末时经营套汇科目各币种折算为人民币时的差额。年末将各币种的经营套汇科目余额按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年末结转的损益均按人民币核算。
  1.若借方余额大于贷方余额,计为本行的损失,分录为:
  借:汇兑损失
    贷:经营套汇(人民币户)
  2.若借方余额小于贷方余额,计为本行的收益,分录为:
  借:经营套汇(人民币户)
    贷:汇兑收益

第十一节 掉期业务的核算

  一、发债货币掉期
  一般发债货币掉期业务与发债业务同时执行。以我行发行武士债(票面是日元)当日掉期为美元为例:
  (一)发债并掉期日
  清算中心的会计人员依据发债条件和掉期协议副本或摘要(由资金局提供,包括发行方式、面值、起息日、实到账金额、发债手续费、期限、利率、计息方法、还本付息日期及方式等主要条件,并签字确认);对手行的掉期交易确认电传正本和账户行正本报单,做如下分录:
  日元债进账 借: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款项(日元)
          贷:发行境外债券(日元)
  掉期为美元 借:货币掉期(日元)
          贷: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款项(日元)
        借: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款项(美元)
          贷:货币掉期(美元)
  (二)付息日
  每次对外付息,只需做美元的对外付息分录,不需做日元与美元掉期的相反分录。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金融债券利息支出(美元)
    贷: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款项(美元)
  (三)到期还本日
  每次对外还本,作减少负债分录的同时还要做相反分录以减少掉期金额。分录为:
  借:发行境外债券(日元)
    贷:货币掉期(日元)
  借:货币掉期(美元)
    贷: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款项(美元)
  二、信贷项下利率掉期
  我行客户资金均来自信贷项下,为控制信贷风险,由国金局境外借入转贷客户的浮动利率贷款可以由国金局审批后,委托资金局办理利率掉期。客户提出申请后,资金局对内、对外同时作两笔相反方向利率掉期业务,将风险转出。掉期发生时,不作表内账务处理。
  (一)利率掉期交易日
  由于利率掉期合约在执行前不会形成我行真实的资产或负债,故只进行表外核算。
  1.与境外银行签署利率掉期合约时,按与境外对手行的掉期合约,做分录:
  收:利率掉期协议 (合约中的金额)
  2.接受国内客户利率掉期委托书时,按与国内客户利率掉期委托书,做分录
  收:利率掉期协议 (委托书中的金额)
  (二)利率掉期付息日
  每期(通常每半年)掉期协议执行付息一次:
  1.对客户
  与贷款协议同时执行,客户付我行固定利率,总行营业部或分行分录为:
  借:单位存款
    贷:利息收入--转贷款利息收入
          --转贷款利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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