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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国中小学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

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国
 中小学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
 (教基[1992]11号 1992年4月7日)


  雷锋是五六十年代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哺育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新人的杰出代表。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无产阶级的高尚品格在社会主义时期的继承和发展。60年代初,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伟大号召,使雷锋精神在教育、激励一代新人中发挥了巨大的榜样作用。30年来,雷锋精神深入地根植于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之中。近年来,党中央再次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弘扬雷锋精神,全国中小学积极响应,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教育活动。
  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提倡和发扬雷锋精神对强化人们的精神支柱,促进我国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以及切实把德育落到实处,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雷锋对社会主义无比热爱,对中国共产党具有坚定的信念,发扬雷锋精神,对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又有深刻的历史意义。确定雷锋所体现的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继续提倡和发扬雷锋精神,也必将有利于推动教育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面鲜明的旗帜,是吸引、鼓舞、引导人民群众和中小学生奋发上进的巨大精神力量。雷锋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心中就是一个光辉的榜样。他既伟大又平凡,既是中小学生的楷模,又是他们的朋友,可敬又可亲,可望又可及,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总结已经取得的经验,把中小学学雷锋的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一、学习雷锋,重要的是要抓住实质
  雷锋精神的实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为此,要从中小学生实际出发,确定学雷锋的基本内容。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在中小学生中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的再宣传、再学习,使他们熟悉雷锋、了解雷锋、理解雷锋精神的实质,提高学雷锋的自觉性。中小学生学雷锋要以“五爱”为基本内容。
  1.学习雷锋爱憎分明,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要从雷锋苦难童年入手,通过新旧社会对比进行国情教育,教育学生知道什么是剥削、压迫,进而了解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历史,增强他们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逐步树立高度的公民责任感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理想而奋斗的主人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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