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校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以自学、在职学习为主,在此基础上,安排好学习辅导和研讨、交流活动。要发挥本校理论队伍指导党员干部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作用。对处、系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要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各校校级领导干部可以“中心学习组”方式,在分头自学的基础上,参加规定时间的集体讨论,尽可能学得深一些、好一些,从而带动全校干部的学习。
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养成自觉学习和钻研的习惯,处理好业务工作与理论学习的关系。根据中发〔1989〕4号文件精神决定,高校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拟提任校级领导的后备干部,除原从事政治理论教学或受过专门政治理论培训,以及年龄接近离退休者外,都要订出计划,在近两三年内分期分批安排到中央教育行政学院或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集中一段时间学习;同时,每年在校内安排一周左右脱产时间,集中一两个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选读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和其他有关书籍,结合实际、深入思考。高校处、系级党员主要领导干部在近两三年内,也应由所在校分期分批安排到地方、部委党校干训基地或国家教委各大区干部培训中心,进行一段时间的脱产学习。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部委高教主管部门和高校党委,要把组织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切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不仅要带头认真学习,还要亲自抓好这项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党员干部队伍现有理论水平,结合工作特点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对学习的指导和管理。
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学习和学习的考核制度。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态度和成效作为干部政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晋级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理论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国高教系统逐步形成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浓厚空气。
附:高等学校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阅读书目
附: 高等学校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阅读书目
〔说明〕
1.高校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文献的范围:
(1)《马列著作选读》(四分册)(人民出版社1988年)
(2)《毛泽东著作选读》(上下册)(人民出版社)
(3)《邓小平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