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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争取家庭、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在实践中探索“三结合”教育的形式和方法。要指导家庭教育,通过家访、家长会、家庭教育咨询、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了解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情况,向家长介绍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推广家长教育子女的成功经验,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要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工厂、部队、文化科学等单位的支持,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由各条战线优秀分子组成的校外辅导员队伍。要逐步建立“社区(社会)教育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社会组织,组织、协调社会各界支持、关心学校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局面。
  六、必须切实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中小学教师是工人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历史重任,必须具有坚定的工人阶级立场、高尚的道德情操、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每一位教师都要以此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做到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要在地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当前,尤其要注意加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观点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健全教师政治学习制度。国家教委和中宣部的有关部门将在今年共同选编供教师政治学习用的材料。学校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校长要积极主动配合党支部做好此项工作。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职责。要把教书育人列入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职责内容,并作为评价教师工作、评聘教师职务、表彰奖励、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地人民政府应有计划地对教书育人作出卓著成绩的教师和优秀班主任进行表彰奖励。
  主管德育工作的中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教导主任、团队专职干部、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师及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德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规划,建立培训制度,围绕加强德育工作的主要问题,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努力使他们在思想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等方面适应形势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
  德育工作,包括班主任工作是教育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必要的政策措施,鼓励教师做好德育工作。今后评聘教师职务,在其他条件基本具备的情况下,对多年从事德育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应以其德育工作的表现为重要依据评聘其职务。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人员,也应以其德育工作的业绩为依据,按照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评聘相应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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