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者正规培训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者正规培训的通知
 (教政[1990]001号 1990年1月24日)


  在新形势下,加强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高等学校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鲜明的无产阶级立场,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具有良好的道德、严明的纪律和艰苦奋斗的作风;懂得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面,有较强的辨别错误思潮、解决现实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的能力。既善于从事日常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又能兼做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或研究工作。近几年,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年轻同志大量增加,他们多数没有系统地学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没有经过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专门培训,相当一部分理工科毕业生哲学、社会科学知识面比较窄,不能较好地适应工作需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思想政治工作者提供深造和锻炼的机会,努力造就一批年轻的思想政治教育专门家,是高等学校的一项紧迫任务。
  1984年以来,经国家教委批准,一些高等学校相继招收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生和硕士研究生,开辟了正规培训思想政治教育专门人才的有效途径。相当一部分高等学校选送了一批符合条件的思想政治工作者进入专业培训,毕业后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都有明显提高,大多数重返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发挥了骨干作用,受到普遍欢迎。但也有一些高等学校对正规培训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未能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择优推荐,有的学校听任自发报考,推荐流于形式;有的学校对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生没有合理安排使用,发挥他们的专长。这些情况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十分不利。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从学校的长远建设出发,高瞻远瞩,不失时机地把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正规培训切实抓起来。
  一、要制订长远计划,使年龄在35岁以下,政治、业务条件好的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者,分期分批参加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专门培训。主要是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专业知识,在此基础上学一些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