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品德评定
品德评定是德育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评定可以衡量学生所达到的实际水平,引导他们学习正确评价自己和别人,激励他们不断进步。同时也有利于学校和教师检查教育效果,不断提高思想品德教育质量。
品德评定应根据本《纲要》及《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不同年级的实际出发,制定适当标准。经过学生个人、集体和教师(包括班主任和各科教师)评定,参考校外表现,最后由班主任写出评语,记入学生成绩册,通知本人和家长,并作为评选“三好”学生的依据之一。
思想品德课考核,是学生品德评定的依据之一,应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着重考查学生的道德认识,考核成绩列入成绩册。
《纲要》实施
本《纲要》是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是学校实施德育的依据,是家庭和社会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依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从实际出发。鉴于我国幅员广阔,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也可对《纲要》的教育内容和要求进行分解,使之成为适合于不同年级段,各有侧重的系列,并可补充一些乡土教育内容。学生品德评定的办法,各地可继续实验。
二、加强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类小学实施《纲要》进行分类指导,确定专人负责,并把工作重点放在端正教育思想,培训骨干,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总结交流经验等方面。
三、组织实施。学校要由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实施《纲要》,配备好德育骨干力量并发挥其作用,领导和协调校内各条教育途径的工作,指导全体教职工言传身教,教书育人。要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情况,逐一落实。并指导家庭教育,争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支持。
四、列入评估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实施《纲要》的情况列入评估学校、考查教师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教师晋级、评定职务的重要条件之一。成绩突出的思想品德课教师和教研员可评为高级教师,德育工作卓有成效的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师可获人民教师奖章。
五、开展德育科学实验和理论研究。要结合实施《纲要》积极开展德育科学实验,加强理论研究。要将科研(教研)、学校、教育行政三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调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时期小学德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遵循继承、发展、改革、创新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讨论和理论研究活动,并对小学德育整体改革加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