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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改革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意见

  二、积极、稳妥地进行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改革
  《通知》规定了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一年多的教学改革实践证明,开设“中国革命史”课,适合当代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是完全必要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的试点也表明,这门课对帮助学生正确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和基本政策,坚定社会主义的方向,认清当代青年的历史责任,是有好处的。《通知》要求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基本理论观点的历史渊源、主要内容和现代发展。“马克思主义原理”课如何按照这个要求来建设,正在积极探索。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改革既要坚定、积极,又要稳妥,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中国革命史”课,只要学校和教师作了必要的准备,就可以开设。原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课,可以根据学校的不同条件,分别采取以下几种做法进行改革。一种是试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马克思主义原理”课,边试验边改进,不断完善。第二种是开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并把“马克思主义原理”课分解为几个部分,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资本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先分别讲授,然后逐步建立“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的教学体系。第三种是继续开设“哲学”、“政治经济学”课,积极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文科各专业还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出“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课,以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和财经、政法类专业要根据《通知》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情况,与专业理论课统筹考虑,确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课程设置。
  三年制的大专,可以开设“中国革命史”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两年制的大专,可以开设“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问题”课。
  国家教委政教司拟于今年上半年组织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根据《决议》和《通知》的要求,制定“中国革命史”课示范性教学大纲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原理”两门课的教学要点。开设“哲学”、“政治经济学”课的学校,要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马克思主义原理”两门课的教学要点,调整、充实教学内容。
  三、切实保证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要的教学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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