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少数
民族和民族地区电化教育发展纲要的通知
(教电[1993]2号 1993年3月9日)
现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电化教育发展纲要(1992-2000)》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积极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电化教育,是促进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和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效措施。对此,各级领导必须给予充分重视。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发展电化教育纲要,做好电化教育的统筹与协调工作,定期研究、检查、总结、评估电教工作,注意提高电化教育的整体效益。
附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电化教育发展纲要(1992-2000)
附件: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电化教育发展纲要(1992-2000)
为指导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电化教育,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电化教育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电化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实践证明,电化教育对培训师资,提高教育质量,发展职业教育,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大面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当地两个文明建设都有积极作用,是一条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电化教育。
二、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电化教育的发展目标
1.到2000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电化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是:
建成卫星电视教育网络,编译初、中等教育所需的电化教育教材,健全县、校的电化教育机构,充实提高电化教育队伍。
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各级各类教育结合,重点放在培训基础教育师资和推广当地急需的实用技术上,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服务。
提高电化教育的效益,教师能按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结合教研与教改,合理运用各种教学媒体和方法,提高电化教育的质量。
2.关于卫星电视教育网络建设
卫星电视教育网络是必备的教育设施,是发展电化教育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