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在办好职业技术中学的同时,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重点转移到为提高民族素质,主要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实用人才上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短期职业技术培训。
(1)民族地区的中小学,特别是农村牧区的乡级中学,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上好劳动课和劳动技术课。广泛开展课外小组活动或科普知识讲座,编写乡土教材,为各科教学联系实际提供内容,并因地制宜开展勤工俭学,把学知识与学技术结合起来,使学生增长知识和才干。中小学学生毕业时,既能学到一定的文化知识,又能掌握一二项实用技术,从小养成劳动观念和习惯。
(2)民族地区的普通初、高中大多数要办成综合中学,开办职业技术班,或在初、高中三年级进行分流,进行一年或一段时间的职业技术培训,使其在回乡前学有一技之长,为发展农村牧区经济服务。
(3)在县城或条件较好的乡(镇)试行“5+1”、“6+1”或“3+1”职业技术培训,使大部分未能升学的小学和初、高中毕业生走上劳动岗位之前就能接受职业技术培训,使其成为当地农、牧、副、渔、交通、运输、饮食、服务等各业需要的初、中级实用技术人才。
(4)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要根据各地需要,调整课程和教材内容,改革招生和分配办法,直接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可根据不同情况,招收不包分配班、专业科技户班、定向招生和定向分配班,开通人才通往基层和农村的渠道,充分发挥其在职业技术教育中的骨干作用。
26.继续认真办好民族高等教育,采取特殊措施有计划地培养少数民族高级专门人才。民族学院在历史上为培养民族干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形势下,它在民族高等教育中将继续占有其重要地位。有关主管部门和省、区人民政府,要大力支持和帮助民族学院改善条件、深化改革、发挥优势、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当前除要继续重点办好具有民族特色的学科、专业和民族干部培训以及大学预科以外,对现有一般专业,社会需要的要改善条件继续办好。对民族地区急需的一些专业,要统筹规划,努力创造条件,有计划地设置。
27.搞好民族文字教材(包括音像教材)建设。跨省、自治区使用的教材,由国家教委组织审定;本省、自治区使用的教材,由省、自治区教委负责组织审定。未经审定,不得作为教材使用。
中小学民族文字教材(包括音像教材)种类多、印数少、成本高。国家和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拨专款给予扶持,并根据各省、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实行中小学民族文字教材和汉语文中小学教材出版机构联合经营,统一核算,以盈补亏的办法,保证中小学民族文字教材及时、按需供应和配套发行。“八五”期间,要加强民汉互译的名词术语规范化的研究和民族学生学习“双语”的教学研究。要抓紧编译制作一批音像教材,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民族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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