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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内地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支援协作规划会议纪要》的通知

  二、会议认为,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快新疆的开发和建设对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促进祖国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加速新疆的开发和建设,关键是要不断造就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维护民族团结、具有艰苦创业精神的各民族干部和教育、科技等各方面人才。这除了新疆本身努力办好自己的高等学校,增强人才培养能力外,国家和内地的支援是必不可少的,中央各部委及所属院校都应该根据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站在战略的高度,更加关心和支持新疆的智力开发,继续以多种形式帮助培养各民族的建设人才,并把这视为自己的一项光荣政治任务。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认为这次新疆提出的三年规划内容与1987年的支援协作会议上提出的计划内容基本一致。措施办法也较合理,应大力支持,使之尽快落实。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为了适应新疆近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为本世纪末、21世纪初新疆大规模开发建设准备人才,近些年内地高等学校每年在新疆招生人数应不少于现在招生人数。为了有利于新疆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内地高等学校在新疆招生的专业要适当调整,尽量为新疆培养急需人才。为此,内地高等学校及主管部门要根据新疆当前与长远需要,在认真协商的基础上,先制定一个近期的支援协作规划,使校际的支援协作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根据新疆文化教育基础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内地为新疆举办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本专科民族班,均列入国家计划。重点招收农牧区、边远山区,特别是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学生。学生入校前确定专业,毕业后回新疆分配,原则上使这些少数民族学生能分配到急需的地区和工作岗位上去。内地高等学校特别是全国重点院校招生时,新疆方面要紧密配合作好宣传工作,优先选送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以保证招生和培养质量。
  (三)为了更好地发展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会议认为,近期内地普通高等学校民族班招收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数量要适当。1990年至1992年,每年平均招生人数应为800人左右。为了保证人才的培养质量,应本着适当照顾的原则,并根据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参加统考的少数民族学生。通过民考民录取的学生应先进高等学校民族预科学习两年。主要学习汉语文,提高文化基础知识。有条件或已办民族预科的高等学校,应积极办好预科。目前尚无条件办民族预科的院校,可委托中央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学院或新疆高等学校代办。民族预科学生结业后升入原校本、专科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可与其他学生混合编班学习,也可单独办班学习,以便因材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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