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内地与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支援协作规划会议纪要》的通知
(教民[1990]002号 1990年2月20日)
为了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和江泽民同志国庆讲话精神,适应改革开放和开发我国大西北的战略需要,促进新疆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国家教委、国家民委于1989年10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内地与新疆高等教育支援协作规划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及1990至1992年内地与新疆高等教育支援协作三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一、关于内地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支援协作规划会议纪要
二、内地高等院校为新疆培养少数民族学生的三年规划(1990年~1992年)(略)
三、内地高等院校为新疆培养定向研究生三年规划(1990年~1992年)(略)
四、内地高等院校为新疆举办助教班及培训少数民族教育管理干部的三年规划(1990年~1992年)(略)
附件一: 关于内地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高等教育支援协作规划会议纪要
1987年国家教委和国家民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的内地与边远民族地区高等学校支援协作会议,推动了内地高等学校对边远民族地区高校的支援工作,促进了边远民族地区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继续帮助新疆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培养各民族专门人才,促进新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教委、国家民委于1989年10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新疆有关委、厅、局负责人和55所高等学校院校长共90多人。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国家民委副主任伍精华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铁木尔·达瓦买提、副主席毛德华分别在会上讲了话。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司马义·艾买提、国家教委副主任何东昌看望了与会代表。
一、根据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认真总结了近几年来内地与新疆在高等教育方面开展支援协作的经验,研究落实1990年至1992年内地与新疆在高等教育方面开展支援协作的3年规划,讨论了内地与新疆高等学校之间开展支援协作的一些政策和当前应采取的措施等问题。会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肯定了成绩。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通过1987年召开的内地与边远民族地区高等学校支援协作会议,中央一些部委和内地高等学校对新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把支援新疆、帮助培养各民族专门人才看作是贯彻中央战略方针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实际措施,要义不容辞地承担支援任务。因而,近两年来,尽管教育管理体制有所变化,教育经费比较紧张,但支援新疆高等教育的工作一直在积极进行。国家教委及中央一些部委安排的内地高等学校在新疆招生人数保持稳定,内地高等学校通过办新疆民族班等形式共招收民族学生1500多人,定向招收新疆研究生180人,接受新疆进修教师近200人次,并与新疆高等学校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同时,国家教委给新疆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名额在逐步增加;积极支持和组织新疆的一些高等学校与国外高等学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开展了互访活动;有关部委分别给新疆有关院校进行资助,支援物资等。所有这些,加快了新疆人才的培养,有力地促进了新疆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