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向社会广泛征集局徽
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志设计图案
(2001年12月10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为做好新组建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徽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志的设计工作,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设计图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质检总局是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英文缩写为“AQSIQ”。标准委是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英文缩写为“SACS”。
二、质检总局的局徽将作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的统一象征。标准委的标志作为标准化的形象标志。局徽、标志用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办公场所、宣传刊物、资料等方面的标示。
三、局徽、标志的设计要求
1.新机构的局徽、标志设计应有创新,以简洁、明快、醒目、易记为原则。
2.质检总局局徽的设计力求能形象地表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以公正的立场、科学的方法和精湛的技术严格监督,公正执法,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把关、服务的职责特点。
3.标准委标志的设计要体现标准委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严谨性、透明性和国际化的特点。
四、应征设计图案稿件要求提供一式3份,均为4号(A4)绘图纸规格,其中彩色清样图案1份,黑白清样图案1分。黑白坐标图案1份,请在每份图纸的右下角注明设计人姓名及单位,并在同样规格的纸上另附图案设计的详细文字说明。应征设计图案稿件由各单位初审合格后,统一寄至北京市朝外大街甲10号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邮编100020),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局徽、标志征集”字样,来稿一律不退。投稿时间截止到2002年3月15日。
五、此次征集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献计献策。质检总局将组织优秀设计图案评选活动。局徽、标志被采用后,将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付给作者设计费,局徽、标志的所有权归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