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5 逐步积累客票系统技术支持经验,完善客票系统故障处理背景技术知识,向各级地区客票中心、车站提供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安全、售票业务、应用软件使用等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与技术质询服务。
8.5.6 按照客票系统软件应用和客票系统技术保障的要求,编写培训教材、准备培训场地、配备培训设施、组织和实施培训工作,保证每年举办不少于800人*日的对各地区客票中心和大站的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
8.5.7 根据排除客票系统运行故障、优化系统运行性能、接入新型设备、开发相关应用和特殊装备的要求,在模拟系统上进行仿真试验,并在模拟系统上检验通过的情况下,向请求单位出具检验报告,供作为排除客票系统运行故障、优化系统性能、采购和开发时的依据。
8.6 为保障全路客票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系统数据安全和提高电子售票业务水平,负责对全路各级地区客票中心和车站系统维护与技术支持工作进行监督。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如下:
8.6.1 向各级地区客票中心和车站系统技术支持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教材和经验手册,为各级技术支持人员更好地完成技术支持工作服务。
8.6.2 为各地区客票中心和车站培训客票系统技术支持骨干人员,保持和逐步提高全路客票系统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队伍技术水平。
8.6.3 对各级地区客票中心和车站的技术支持与系统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客票系统的维护与技术支持符合部有关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保证客票系统数据不被丢失、篡改和伪造。
8.6.4 定期对全路客票系统技术支持与维护工作进行巡检,对地区客票中心、车站在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建立巡检档案,并向部提交巡检报告。
8.7 建立和健全客票系统技术管理的规范与标准。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8.7.1 负责根据客票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提交客票系统技术管理的规范与办法,由铁道部客票系统管理部门向全路颁布执行,为规范全路客票系统的技术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服务。
8.7.2 负责根据客票系统运行环境的要求,制定有关设备、系统软件、设备配置、场地、通信通道等软硬件技术和性能标准,提交标准建议,由铁道部客票系统管理部门向全路颁布执行,为设备和系统升级采购提供技术依据。
8.7.3 负责制定各级客票系统接入设备和接入应用的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提交标准建议,由铁道部客票系统管理部门向全路颁布执行,为新型装备接入、客票系统延伸服务拓展服务。
8.7.4 负责对各级接入设备和接入应用的可用性、稳定性、安全性进行审核、检验和测试,测试通过后报部主管部门,报请签发准入证明,建立准入接入设备和接入应用档案。
8.7.5 负责对全路客票系统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提供安全策略、安全措施和安全工作规范,并对全路客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定期向部有关部门汇报客票系统全路安全生产情况。
第四章 组织与职责
第九条 所内组建技术支持中心,中心由值班组和前台、后台、营销、数据、系统、网络、安全七个专业组构成(组织机构见附图)。中心由所长直接领导,由总工负责技术总协调。中心设主任、副主任,负责日常技术支持的组织与管理。各组设组长、副组长,负责组内技术支持的组织和管理。各专业组由主管工程师、工程师构成,工程师参与值班,负责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主管工程师不值班,但必须随时备叫,负责解决综合性技术问题。
9.1 值班组负责值班人员的排班,值班制度的落实,值班设备管理,接收和接听技术支持需求,重复性问题的解答,记录值班日志,维护技术支持库,技术资料的保管与借阅,整理值班联系表,值班情况报告。
9.2 前台组负责售票、订票、退票、票价、列车径由、综合查询等前台应用模块的维护、性能优化、功能完善、使用问题解答。
9.3 后台组负责数据传输(DBCS)、数据复制、交易连接(CTMS)、反向交易连接(RCTMS)等应用模块的维护、性能优化、功能完善、使用问题解答。
9.4 营销组负责结帐、18点报表、电子报表、财务报表以及其它报表模块的维护、性能优化、功能完善、使用问题解答。
9.5 数据组负责基础数据维护、值班监控等应用模块的维护、性能优化、功能完善、使用问题解答,负责数据库性能优化和问题的解答。
9.6 系统组负责软件分发模块的维护、性能优化、功能完善、使用问题解答,负责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的日常数据备份、应急系统恢复,负责技术支持模拟环境的维护及数据准备,负责主机系统性能优化问题的解答。
9.7 网络组负责网络设备运行情况的监控、运行性能优化、网络故障排除、网络地址分配与管理、网络问题的解答。
9.8 安全组负责系统安全检测(包括病毒检测、入侵检测、接入检测),安全故障排除、安全设备登记与管理、安全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