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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技术支持与维护工作细则(暂行)(1)

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技术支持与维护工作细则(暂行)
 (2001年12月1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以下简称客票系统)是铁路客运业务的重要生产系统之一,是铁路客运生产秩序和业务发展的基础。系统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是保障系统安全、正常和稳定运行的基本方法。为规范系统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客票系统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是我所承担的重要任务,相关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工作必须遵照本工作细则执行。
  第三条 客票系统的技术支持与维护工作必须符合铁道部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必须遵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规,并接受铁道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目标

  第四条 保障铁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安全、正常和稳定运行。
  第五条 规范铁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程序。
  第六条 规范铁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文件、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七条 客票系统是指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自动检票系统、自动售票系统、移动补票系统、自动查询系统、营销分析系统等与铁路售票业务相关的软件。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包括售票模块、订票模块、退票模块、结账与电子报表模块、票卷管理模块、票价计算模块、径由计划模块、计划与调度管理模块、基础数据维护模块、综合查询模块、值班监控模块、营销分析模块、过期数据清理模块、工作流管理模块、应用软件分发模块、数据传输(DBCS)中间件、交易连接(CTMS)中间件、反向交易连接(RCTMS)中间件、复制系统等。
  第八条 所有负责完成的技术支持工作,必须按要求提供规范、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并建立相应日志和档案,定期向铁道部主管部门汇报情况。技术支持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8.1 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8.1.1 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主机、存储设备、客户机、网络交换设备、网络路由设备和其它相关外部设备的配置、日常运行管理、性能优化、运行状况监控、故障检测与处理、增补和扩充配件的管理与安装,建立规范的设备运行日志、配置档案、故障处理档案、设备和配件更换档案,并定期提供设备状况报告。
  8.1.2 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与各地区客票中心系统间网络通道的连接配置、通道状况监控、通道故障诊断,配合通道提供商进行通道检修,建立网络通道运行日志、通道配置档案(包括网络地址分配、路由设置等)、故障处理档案,并定期提供网络通道状况报告。
  8.1.3 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的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网络系统、热备系统、数据库系统、数据复制系统、安全系统、数据备份系统)和应用系统的配置、版本管理、性能优化、故障诊断与处理、运行状况监控和新增软件的安装、部领导查询和监控客票信息所需的应用软件的安装,建立软件系统运行日志、配置档案、软件及其版本档案、功能优化档案、故障处理档案,并定期提供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运行状况报告。
  8.1.4 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安全策略的实施、安全设备(包括软硬件)的配置、安全管理(包括操作系统用户、应用系统用户、网络设备用户的管理、病毒检测等)和系统安全监控,建立系统安全日志、安全设备档案、安全问题处理档案,并定期提供系统安全状况报告。所有有关安全的文件(日志、档案、报告等)均为保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发生丢失、泄密和损毁。
  8.1.5 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数据和应用系统数据的备份策略的制定、日常数据备份、备份介质的保管、系统应急恢复,建立数据备份日志、备份介质档案、日常数据备份手册、系统应急恢复手册,定期提供数据备份工作报告和备份介质使用情况报告。客票系统数据是客运业务的重要信息,应妥善保管,备份数据的介质和有关文件不能发生丢失、泄密和损毁。
  8.1.6 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数据接口标准的实施、客票信息的传输管理与监控,保证铁道部能及时准确地获得需要的客票信息,建立数据共享档案、数据传输与信息监控档案,并定期提供信息监控报告(作为客票发售秩序的管理依据之一)。
  8.1.7 定期对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所有相关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与分析,负责定期对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和配置优化,负责定期对系统信息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信息存储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定期对系统安全状况(包括各类用户对口令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与分析。提供相应的检查与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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