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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印发《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维护管理办法》《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技术支持与维护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2)

   8.1.8 根据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的设备(包括软硬件)负载情况、应用系统对设备能力的需求情况、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设备维修、更换、扩容和升级建议报告,负责协助设备提供商完成对维修部件、备件、替换设备和新增设备的安装、调试、测试和验收。
   8.1.9 归口负责客票系统中由铁道部统一购买软件(如Sybase、CA、BMC、BO)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建立部统一购买软件的资料、介质、版本档案和领用档案。
   8.2 各地区客票中心系统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的运行状况监测。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8.2.1 各地区客票中心系统主机和上联路由设备的运行状况监测、负载状况监测、地区客票中心到铁道部客票中心和地区客票中心间的路由配置管理、主机网络地址管理,建立监测日志、设备配置档案和系统配置档案,并及时向部和地区客票中心报告监测故障、协助地区客票中心排除系统故障、协助地区客票中心对设备性能和配置进行优化、定期提供监测报告。
   8.2.2 各地区客票中心系统主机、网络交换设备和网络路由设备的运行状况、负载状况、系统性能的巡检,建立巡检档案,提交巡检报告。
   8.2.3 各地区客票中心系统的系统和应用系统的运行状况监测、版本监测,并协助地区客票中心排除系统故障和优化系统配置,建立监测日志、配置优化档案、软件及其版本档案、故障处理档案,定期提供监测报告。
   8.2.4 地区中心和车站系统安全策略的实施、安全设备(包括软硬件)的配置管理和各地区客票中心系统安全监控,建立全路系统安全日志、安全设备档案、安全问题处理档案。
   8.2.5 地区中心和车站系统数据和应用数据的备份策略实施、客票系统数据整理策略的实施、系统应急恢复策略实施。
   8.2.6 各地区客票中心系统数据接口标准的实施、客票生产信息上传的监测,保证铁道部及时准确地获得需要的客票信息,建立数据接口档案、信息监测档案,并定期提供信息监测报告(作为客票发售秩序的管理依据之一)。
   8.2.7 各地区客票中心系统重要应用软件(如安全管理软件、数据传输软件、交易管理软件)运行情况的监测,建立监测档案,定期提供监测报告。
   8.3 各级客票系统应用软件的完善、优化、局部功能扩充。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8.3.1 根据铁路客运售票业务改革的需要和优化建议,对客票系统各级应用软件进行局部性的优化、完善和调整,使之更适合现场需求,简化应用操作,提高客票信息表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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