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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印发《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维护管理办法》《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技术支持与维护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1)

  (一)提供地区中心系统的技术支持,协助地区中心排除系统故障、协助地区中心对系统性能进行优化。
  (二)负责对各地区中心系统主机、网络交换设备和网络路由设备的运行状况、负载状况、系统性能进行监测,提供监测报告,建立监测日志、设备配置档案和系统配置档案。
  (三)负责各地区中心客票系统应用软件的配置、版本管理、性能优化、故障诊断与处理、运行状况监控和新增软件的安装,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供软件运行状况报告。
  (四)负责对各地区中心系统进行巡检和现场技术支持,建立巡检档案,提交巡检报告。
  第十五条 全路应用软件的技术支持与技术培训职责包括:
  (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专用热线电话,对异常情况及时响应,提供技术咨询。
  (二)及时采取远程登录方式对地区中心和车站进行故障处理和性能优化。
  (三)建立技术支持快速响应队伍,在发生重大问题,电话支持和远程登录等措施不能解决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一般情况下,北京地区2小时内到达;200公里内,3小时内到达;200~400公里,6小时内到达;400~600公里,12小时内到达;600~1500公里,24小时内到达;1500公里以上,48小时内到达。
  (四)建立客票系统故障处理知识库,提供全路客票系统联机访问技术支持。
  (五)建立客票系统技术支持模拟实验室,进行故障和系统维护模拟以及新版本软件适应性测试,形成客票系统维护与技术支持的支持环境。
  (六)配合铁道部做好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负责培训环境的准备、培训设施的设置与调试、培训工作的实施,每年举办不少于800人*日的对各级客票系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十六条 客票系统的优化完善职责包括:
  (一)根据客票系统的实际需要、应用软件客观存在的问题和使用部门的建议与要求,经铁道部主管部门批准后,负责客票系统各级应用软件的局部优化与完善。
  (二)根据客票系统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系统整体数据结构允许的情况下,报经铁道部批准后,负责客票系统各级应用软件的功能扩展。
  (三)对各级客票系统使用部门提出的功能完善或新增功能要求,不能通过局部优化解决的,进行详细登记,并进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向有关部门提请升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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