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主机、客户机、网络交换设备、网络路由设备和相关外部设备的配置、日常运行管理、性能优化、运行状况监控、故障检测与处理,负责扩充配件的管理与安装。建立规范的设备运行日志、配置档案、故障处理档案、设备和配件更换档案,并定期向部主管部门提供设备状况报告。
(二)负责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与各地区中心系统间网络通道的连接配置、通道状况监控、通道故障诊断并配合通信设施提供商进行通道检修,建立网络通道运行日志、通道配置档案(包括网络地址分配、路由设置等)、故障处理档案,并定期向部主管部门提供网络通道状况报告。
(三)负责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配置、版本监控、性能优化、故障诊断与排除、运行状况监控和新增软件的安装,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建立软件配置档案、版本档案、功能优化档案、故障处理档案,并定期向部主管部门提供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运行状况报告。
(四)负责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数据和应用系统数据的运行维护及日常备份工作,负责进行性能优化、故障诊断与处理、运行状况监控,负责备份介质的保管、系统应急恢复等工作。建立数据备份日志、备份介质档案、日常数据备份手册、系统应急恢复手册,定期提供数据备份工作报告和备份介质使用情况报告。
(五)根据部客票中心系统的设备(包括软硬件)负载情况、应用系统对设备能力的需求情况,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设备维修、更换、扩容和升级建议报告,并协助设备提供商对维修部件和新增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测试和验收。
(六)确保有关安全的文件(日志、档案、报告等)、数据备份介质和相关数据文件不发生丢失、泄密和损毁。
第十三条 客票系统数据接口标准、安全策略的实施职责包括:
(一)负责客票系统安全策略的实施、安全设备(包括软硬件)的配置、系统安全监控工作。负责定期对系统安全状况(包括各类用户对口令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与分析。建立系统安全日志、安全设备档案、安全问题处理档案,并定期提供系统安全状况报告。
(二)负责客票系统数据接口标准的实施,负责客票信息的传输管理与监控工作,保证铁道部能及时准确地获得需要的客票信息,建立数据共享档案、数据传输与信息监控档案,并定期提供信息监控报告。
第十四条 地区客票中心系统监控以及技术支持职责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