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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印发《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维护管理办法》《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技术支持与维护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1)

  2.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是由先进的计算机系统、通信网络系统和各种软件组成的大型实时交易系统,运行维护的工作范围包括计算机售票系统、自动检票系统、自动售票系统、移动补票系统、自动查询系统、客票电子商务系统、营销分析系统、售票揭示系统等一系列与售票业务相关系统。
  3.委托铁道科学研究院负责铁道部级客票系统维护工作,由铁道部运输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内容包括:铁道部客票中心系统维护,客票系统数据接口标准、安全策略的实施,地区客票中心系统监控以及技术支持,全路应用软件的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客票系统的优化完善工作,全路营销分析系统维护,归口负责铁道部统一购置软件(如SYBASE、CA、BMC、BO、安全系统等)的维护、升级和技术支持。(具体内容和要求见《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管理办法》)
  4.铁道科学研究院根据铁道部的要求建立维护工作实施细则。(详见《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技术支持与维护工作细则(暂行)》)
  5.铁道部客票中心主机系统由部电子计算中心托管。
  6.铁路局级维护工作由铁路局售票系统运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维护工作运作方式由各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维护内容包括:地区中心日常运行维护和硬件系统维护,车站系统硬件、应用软件安装与运行维护以及铁路局单独购置的软、硬件维护。
  7.铁道部级客票系统维护经费(包括主机托管费用)由部集中的运营管理费负担。各铁路局负责的客票系统维护工作经费纳入营运成本支出(见《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管理暂行办法》铁运〔1998〕123号)。

          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全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以下简称客票系统)安全、可靠、平稳运行,保障全路运输安全生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客票系统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做好客票系统的维护工作是各级客票系统管理、使用、维护单位的共同职责,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协同工作,各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搞好客票系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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