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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发布新《铁路旅客运输统计规则》的通知

  (一)输出——发往他局,或虽发往自局,而在运输过程中需经由他局的运输。
  (二)输入——发站属于其他局,或虽属本局,但在运输过程中需经由他局而到达本局管内的运输。
  (三)通过——由相邻局接入,通过本局再移交相邻局的运输。
  第二十一条 旅客人数
  旅客人数统计指标分为旅客发送人数、旅客到达人数、旅客运送人数、列车补票人数、到站补票人数、旅客中转人数、持免票签证的发送人数、旅客退票人数等。它反映人民生活和文化交流对铁路运输需要的情况,是局间旅客服务费清算的基础,并作为编制旅客列车运行图、配备客运设备和客运服务人员的依据。
  一、旅客人数的计算
  根据客运单据中记载的人数计算,半价票按1人计算;往返客票按往返各1人计算;月、季票按实际乘车月份每月按往返各21人计算;直通往返客票由发送局统计中心通过直通资料交换通知返程局统计中心,将返程人数算入返程局当月发送人数;旅游专列由始发站(局)和返程站(局)各统计一次发送人数,中途停车站(局)不统计发送人数。
  军运后付客票无实乘人数记载时,客车按车辆定员计算;棚车代用客车,每车按45人计算。
  团体票按实际乘车人数计算,包括团体优惠人数。
  免票、中转旅客人数:仅统计电子售票办理的公免和中转人数。根据电子售票信息统计。
  二、旅客人数指标
  旅客人数指标是铁路在交通运输行业中所占份额的直接反映。
  (一)旅客发送人数:指购买客票在铁路各营业站和乘降所乘车的旅客人数、在列车内补票(即车补)和到站补票(即站补)的旅客人数、由国外及新线接运的旅客人数之和并减去退票人数。
  与国铁办理直通客运业务的合资、地方铁路与国铁间或与其他合资、地方铁路间相互发送的直通旅客,由发送局或发送合资、地方铁路公司按规则规定统计发送人数,接入(或通过)局或合资、地方铁路公司不得重复统计发送人数,应统计为输入(或通过)人数。
  国家铁路旅客发送人数=各铁路局旅客发送人数之和=各铁路局管内旅客人数+各铁路局输出旅客人数
  铁路局旅客发送人数=管内各站旅客发送人数之和=管内旅客人数+输出旅客人数
  全国铁路旅客发送人数=国家铁路旅客发送人数+合资、地方铁路旅客发送人数
  (二)旅客到达人数是指:各车站、铁路局旅客到达数量。
  全国铁路旅客到达人数=全国铁路旅客发送人数
  国铁旅客到达人数=各铁路局旅客到达人数之和=各局管内旅客人数+各局输入旅客人数
  铁路局旅客到达人数=管内旅客人数+输入旅客人数
  (三)旅客运送人数:指铁路局旅客运输的全部工作量,它包括本局旅客发送量和由外局接运的全部旅客运送量。
  全国铁路旅客运送人数=全国铁路旅客发送人数
  铁路局旅客运送人数=管内旅客人数+输出旅客人数+输入旅客人数+通过旅客人数
  (四)旅客中转人数是指:在铁路各营业站及列车上办理中转签证换乘的旅客人数。
  国铁旅客中转人数=各铁路局旅客中转人数之和
  (五)免票发送人数是指:持有铁路乘车证在铁路各营业站和乘降所办理签证乘车的旅客人数。
  国铁免票发送人数=各铁路局免票发送人数之和
  (六)退票旅客人数:指在铁路营业站办理退票手续的旅客人数。在中途站办理的退票,不计算退票人数。外局发生的退票,由退票站所在局将退票资料分别中途退票和异地退票(异地售票发生的退票),按规定的交换格式交换给发送局,由发送局进行调整,其中对于中途退票,发送局只调整直通交换资料和发送周转量,不调整发送人数。
  第二十二条 行李、包裹件数及重量
  普通行包件数,是按行李、包裹票据记载的实际件数计算。
  普通行包重量,是按行李、包裹票据记载的实际重量计算,以千克整理,合并后以吨为单位统计。
  普通行包件数和重量包括行包发送、中转、到达件数和重量。
  行包专列单独统计。行包专列不统计件数。行包专列的重量指行包的实际重量,无实际重量时按计费重量统计。
  第二十三条 周转量
  周转量是运送量和运送距离的乘积,它反映运输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是铁路运输工作量的主要指标。
  一、旅客周转量
  旅客周转量=旅客人数×发、到站间里程
  铁路局旅客周转量=铁路局旅客运送人数×各该在本局管内的运送里程
  单位:人公里
  二、行李、包裹周转量
  行李、包裹周转量=行李、包裹吨数×发、到站间里程
  铁路局行李、包裹周转量=铁路局行李、包裹运送吨数×各该在本局管内的运送里程
  单位:吨公里
  第二十四条 平均行(运)程
  一、旅客平均行程,是指平均每一旅客的旅行距离。
  全国铁路旅客平均行程=全国铁路旅客周转量/全国铁路旅客发送人数
  铁路局旅客平均行程=铁路局旅客周转量/铁路局旅客运送人数
  二、行李、包裹平均运程,是指平均每一吨行李、包裹的运送距离。
  全国铁路行李、包裹平均运程=全国铁路行李、包裹周转量/全国铁路行李、包裹运送吨数
  铁路局行李、包裹平均运程=铁路局行李、包裹周转量/铁路局行李、包裹运送吨数
  三、平均行(运)程单位:公里。
  第二十五条 旅客运输密度
  旅客运输密度是表示在铁路区间、区段或某条线路平均每公里营业线所通过的客运量,它反映铁路线路能力的利用程度。
  一、站间旅客运输密度,是表示站与站间所通过的旅客人数,分别按上、下行计算。
  计算方法:按运行方向第一个站间的旅客运输密度,是该线开始第一个车站所发送的旅客人数和接入经由该站的旅客人数之和;第二个站间密度,是将第一个站间密度加上第二个车站所发送的旅客人数,再减去到达该站的旅客人数。以下各站间密度依此类推。
  二、区段平均旅客运输密度,是表示区段内平均每公里营业线所通过的客运量,分别按上、下行计算。
  计算方法:
             Σ(站间密度×站间里程)
  区段平均旅客运输密度=------------
                区段里程

  三、铁路局平均旅客运输密度,是表示铁路局每一公里营业线路通过的旅客人数。
  计算方法:铁路局旅客周转量除以铁路局营业里程。
  四、全国铁路平均旅客运输密度,是表示全国铁路平均每一公里营业线路通过的旅客人数。
  计算方法:全国铁路旅客周转量除以全国铁路营业里程。
  第二十六条 综合指标
  一、客座人公里收入率
  客座人公里收入率是指报告期内铁路局担当的某次旅客列车平均每一客座人公里所取得的票价收入。是分析旅客运输效益及客车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由票价收入和客车定员人公里计算而成。可分席别计算。

                           (分席别)票价收入
  计算公式:某车次(分席别)客座人公里收入率=---------------
                       该车次(分席别)定员*全程运距

  其中:旅客票价收入是指票价合计,即票面金额合计,以下同。客车定员按图定满轴编组和标记定员确定。
  二、客座利用率
  计算方法:

           该车次旅客发送周转量
  某车次客座利用率=----------
           该车次定员*全程运距

  其中客车定员按图定满轴编组和标记定员确定。
  三、以上指标直通列车由部统计中心分担当局别计算,管内列车由各局自行计算。

第四章 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包括原始票(单)据、原始信息和基层原始统计表,是旅客运输统计的依据。原始统计表是针对网络条件及电算化程度较差的环境而设立的,应逐渐被网络传输所取代。
  第二十七条 客运统计原始票(单)据(见附件2)
  一、计算机客票
  二、常备票
  三、代用票、军运后付代用票
  四、区段票
  五、往返票
  六、定额票、月季票(无部定统一格式)
  七、行李票
  八、包裹票
  九、行李包裹装卸交接证
  十、国际联运清算单据、国际联运册页客票
  十一、客运运价杂费收据
  第二十八条 客运统计原始信息
  一、计算机客票信息。(随电子售票4.0版本下发)
  二、计算机退票信息。(随电子售票4.0版本下发)
  三、计算机车内补票信息。(待定)
  四、计算机行包票信息。(待定)
  第二十九条 售出(  )卡片式车票报告(月份表)(财收1-1)和售出(  )卡片式车票报告(年度表)(财收1)由车站按财务有关规定编制和上报,由路局或分局收入部门移交统计部门使用。

    售出(  )卡片式车票报告(年度表)       财收-1
__站  20  年度    __次列车__铁路局担当  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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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票价率 |  |   统计部门填写  |
| 到| 经| 种| 座|-----| 里|-----------|
|站 |由 |别 |别 | 全| 半|程 | 到| 到| 到| 经|
|  |  |  |  |价 |价 |  |段 |站 |局 |由 |
|--|--|--|--|--|--|--|--|--|--|--|
|1 |2 |3 |4 |5 |6 |7 |8 |9 |10|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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