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一致认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相互促进,将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健康地进行。
治理、整顿实质上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一次必要的调整。这个任务的顺利完成,将给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继续更好地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发展外向型经济,也将有力地增强治理、整顿的手段和能力,促进这一任务的顺利完成。因此,沿海地区抓治理、整顿要坚定不移,实施沿海地区发展战略也要坚定不移。在实际工作中要善于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抓紧、抓好。沿海地区正在办和想要办的事情,凡不符合治理、整顿要求的,就不要办了,要服从全国大局;凡对治理、整顿有利或者无碍的,可以继续办,有的可以放手去办。这次治理、整顿,与过去历次经济调整不同,是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进行的。处于对外开放前沿的沿海地区,要充分利用这个条件和当前较好的国际环境,积极开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缓解国内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暂时困难。并通过治理、整顿,调整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投资结构、信贷结构等),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当前,首先要把经济过热的问题解决好,为此:
1、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基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的规定,把过高的发展速度降下来。凡属资金、能源、运输、原材料等条件不能自行平衡,国家一时又无力支持的项目,坚决不上;非生产性项目和楼堂馆所等要下决心压缩。凡属有利于稳定和发展经济、增加有效供给、扩大出口创汇的项目和国家安排的重点项目,要优先保证。不能再靠铺摊子、扩大建设规模来发展生产,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基础的潜力,加强科技开发,改进经营管理,切实搞好内涵式扩大再生产。
2、考虑到国家和地方的承受能力,当前要着重把现有沿海开放地区的事情办好,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和解决好前进中的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内国家不再批准建立新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不再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
3、要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各地区、各部门都无权更改国家税法,不得乱开减免税收的口子。地方各级政府作出的减免税规定,凡违反国家税法规定和超越权限的,都要纠正。
4、沿海开放地区的经济发展,要在提高劳动力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上下功夫,不能单靠大量增加劳动力来扩大生产。对吸收内地劳动力更要加以控制,严格管理。这个问题如果一放松,将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