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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以人民币投资问题的批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以人民币投资问题的批复
(1988年12月22日(88)汇管条字第1054号)
宁汇管(88)第47号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所提三点建议,即:
一、
外商投资必须以外汇投入;
二、
人民币投资仅限于外商从其合资的企业中所获人民币利润,同时出具当地外汇管理分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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