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辟农家肥。要重点抓好粪肥和堆沤造肥,坚持常年积肥与季节性积肥相结合。要勤积勤管,改进积制农家肥的办法,减少散失,提高质量。同时,要充分利用河塘泥、泥炭、沼气渣等资源,增加有机肥料。
(二)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还田是补充和平衡土壤养分、改良土壤的有效方法。特别是我国钾肥资源缺乏,秸秆还田对钾元素循环利用尤为重要。在有条件的地区,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措施,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盖田。农机部门要组织好秸杵粉碎、施肥机具的研制、生产和供应,积极搞好社会化服务,逐步实现秸秆还田机械化。
(三)恢复和发展绿肥生产。要采取多种办法,发展各种优质高产的绿肥作物和肥菜兼用、肥油兼用、肥饲兼用及其他养地作物,搞好综合利用。要将绿肥作物纳入种植计划,充分利用间作、套种和荒坡、荒山、隙地、果桑园、水面等发展绿肥。国家和地方都要安排一定数量化肥扶持绿肥生产,调动农民种植绿肥作物的积极性。农业部门要建立一批绿肥作物种子基地,稳定提供绿肥作物良种。对计划内收购的绿肥作物种子,要规定保护价,并按留种面积或种子交售量补助一些优质化肥。种子收购部门要与农民签订绿肥作物种子生产、收购合同。
(四)搞好城肥下乡。城市人粪尿、有机废弃物和大中型畜禽场的粪便是重要的有机肥源,应充分利用。城市环卫部门要将粪便、有机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支援农业。环卫、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城市粪肥下乡。城建部门要在运输、堆积场地等方面提供方便。大中城市要逐步进行有机肥料工厂化生产的试点,使人粪尿、大型畜禽场的粪肥处理向工厂化、商品化方面发展。对试点单位,国家有关部门要在科技攻关以及能源、材料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税收上给予适当照顾。
四、加强有机肥料的科技工作。要把有机肥料的研究工作列入日程,组织科研、教育、推广部门协作攻关。要抓紧解决发展有机肥料工作中的难题,如研制提供积造有机肥料省工省力的机具;绿肥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提纯复壮、高产栽培以及综合利用;城市人粪尿、垃圾和大型畜禽场粪肥工厂化处理等新技术、新工艺。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农业部、建设部、机械电子部、国家环保局在加强科学研究的同时,要积极组织推广各地抓有机肥料工作的好经验,并落实到国家和重点科技开发规划和“丰收计划”中去。
五、切实解决发展有机肥料的资金和物资。抓好有机肥料的工作难度大,条件差,直接经济效益低,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高。要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改造传统的有机肥料积造方法,提高劳动效率,必须有一定的资金和物资作保证。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安排一些资金,主要用于有机肥料的开发利用,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以及绿肥作物种子基地建设等。各级计划、物资、商业、银行等部门对生产有机肥加工、运输机具以及仓储设备等,要在物资和贷款上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