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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光电子专项的公告

国家计委关于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光电子专项的公告
 (2002年2月1日)


  为推动我国光电子产业快速发展,国家计委决定从2002年开始组织实施光电子产业化专项,专项拟分3年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光电子专项产业化目标
  (1)根据我国在光电子研究开发方面所具有的技术优势和资源特点,重点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光电子产品,实现产业技术升级,并尽快形成规模生产。
  (2)“十五”期间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自有知识产权和产业优势的光电子产业体系。通过对我国已有技术和资源优势并在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光电子产品的重点支持,力争在“十五”期间使国内光电子产业能够满足国内各行业的需要,并进入国际市场。
  (3)通过技术创新和项目建设的带动,扶持光电子产业基地的形成。
  二、2002-2003年专项支持重点包括:
  (一)光通信器件
  1、光有源器件
  10Gb/s光发送接收模块,光放大器(宽光谱、高增益、低噪声掺铒光纤放大器EDFA,掺镨光纤放大器PFDA,拉曼光纤放大器,1.55μm波长半导体光放大器SOA),10Gb/s 1.3~1.55μm波长可谐调光纤光栅分布反馈式(DFB)激光器,共振控Si基和InGaNAs基可调谐窄带探测器,1.3μm波长垂直腔面发射激光器(VCSEL)。
  2、光无源器件
  光连接器、光耦合器、介质膜干涉光滤波器、波分复用/解复用器、布拉格光栅、阵列波导光栅(AWG)、波导光开关阵列等WDM器件。
  3、光交换器件
  可调谐波长转换器、波长选择器、路由选择器(模块)等。
  4、光子集成器件
  光路集成器件和实用化光电子集成模块等。
  (二)光存储器件
  蓝绿光480nm波长GaN半导体激光器和650nm波长红光半导体激光器,高密、高效、高速的母盘刻录和新型光记录介质等技术。
  (三)大功率激光器
  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DPSSL)及大规模集成组件。
  三、具体要求
  (一)所申报的项目要符合2002年光电子专项公告重点、国家计委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的要求,能达到一定的经济规模。对目前还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光电子产品,不在本专项的受理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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