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尤其是为配合《
母婴保健法》的实施,在全国范围内采取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全民使用合格碘盐和为特需人群补碘等措施,积极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和预防的试点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使我国婴儿死亡率已由建国初的200‰下降到2000年的32.2‰以下,人均期望寿命已达71岁。实践证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提高中华民族人口素质的前提和基础,是促进我国经济繁荣和社会健康发展的有利保障。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仍然面临很多问题。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出生缺陷和残疾高发国家。我国每年约有20万-30万肉眼可见先天畸形儿出生,加上出生后数月和数年才显现出来的缺陷,先天残疾儿童总数高达80万-120万,约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自然环境缺碘,在严重缺碘地区,碘营养不良儿童智商明显低于正常值。同时,近些年来,由于职业危害因素造成对女工身体的损害,导致出生缺陷儿多发的情况在一些地区已有上升的趋势。此外,在贫困落后地区,近亲婚育导致的先天愚型和残疾发生率未得到有效控制。这些情况,不仅使出生缺陷和残疾日益成为影响人口素质的重要问题,同时也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我国每年因神经管畸形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先天愚型的治疗费超过20亿元,先天性心脏病的治疗费高达120亿元。另外,我们也应该看到,出生缺陷不但引起死亡,而且大部分存活下来的出生缺陷儿如果没有死亡,则造成残疾,由此给家庭造成的心理负担和精神痛苦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因此,我国出生缺陷的现状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而且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人们正常生活的社会问题。
二、目标
切实采取措施,掌握21世纪初中国出生缺陷基本状况,在全社会普及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的科学知识,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到2005年,全国40%以上的城市、20%以上的农村地区落实“行动计划”措施,一级预防措施的人群覆盖率达20%以上。
到2010年,全国60%以上的城市、40%以上的农村地区开展“行动计划”措施,一级预防措施的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