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2月6日 实施日期:2007年2月6日)废止,废止日期为2007年1月1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的通知
 (会协[2002]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帮助注册会计师做好会计报表审计工作,针对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会将不定期发布审计技术提示。审计技术提示不属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规则范畴,仅供注册会计师参考。现将《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予以印发。
  附件: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二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


  财务欺诈作为舞弊的主要形式,导致会计报表不实反映,对会计报表使用者产生巨大的危害。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制定审计计划并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定会计报表是否存在由财务欺诈导致的重大错报。以下因素可能导致公司进行财务欺诈,或表明公司存在财务欺诈风险,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公司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对此予以充分关注,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一、财务稳定性或盈利能力受到威胁
  1.因竞争激烈或市场饱和,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
  2.主营业务不突出,或非经常性收益所占比重较大;
  3.会计报表项目或财务指标异常或发生重大波动;
  4.难以适应技术变革、产品更新或利率调整等市场环境的剧烈变动;
  5.市场需求急剧下降,所处行业的经营失败日益增多;
  6.持续的或严重的经营性亏损可能导致破产、资产重组或被恶意收购;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年为负值,或虽然账面盈利且利润不断增长,但经营活动没有带来正的现金流量净额;
  8.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相比,获利能力过高或增长速度过快;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