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未转为国有土地的。
对建筑安装贷款的合法性调查,除按照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贷款操作规程规定的调查内容外,还应调查、认定:
(一)从事建筑安装的资格。主要调查借款人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建筑安装、装修等项目,营业执照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有效性和建筑活动的合法性。应调查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是否有效,是否经有权部门办理年检,其建筑活动是否超越该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是否用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外地企业承建许可证。应调查外地注册的建筑安装企业是否持有进入本地区承建项目的许可证,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
(四)建筑安装企业提供的中标和承建合同、协议真实有效。
(五)贷款实际用途合规。是否用于垫资承包等国家政策所列禁项。
第十四条 贷款安全性调查。
贷款调查部门除按照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贷款操作规程规定的调查内容外,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安全性还应调查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本金比例和到位情况。对参联建项目,应调查项目资本金是否用贷款或债务抵充。
(二)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对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调查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优先缴纳出让金后第二还款来源的偿债能力。调查是否将抵押人所有的、在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同时进行抵押,不得分立抵押。
(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配套情况。应调查该项目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来源意向以及构成。
(四)建筑工程监理落实情况。应调查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具有与该工程对应要求的资质等级,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调查监理单位的业绩、信誉;调查委托监理协议内容是否完善,建设资金使用是否纳入监理范围。
除按照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贷款操作规程规定的调查内容外,对建筑安装贷款的安全性还应调查以下内容:
(一)自有资金比例和到位情况。
(二)建筑安装企业承建的工程清单中是否有我行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
(三)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
(四)中标、承建协议或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时间是否早于借款人提出还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