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提供“证明”的,存期内计息同到期支取提供“证明”的;逾期部分按活期储蓄存款计息,并对逾期部分利息代扣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储户不能提供“证明”的,存期内计息同到期支取不能提供“证明”的;逾期部分按活期储蓄利率计息,并对全部利息代扣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3.提前支取时,分两种情况:
储户提供了“证明”,该笔存款利率同“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利率”计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储户不能提供“证明”,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同时代扣储蓄利息所得税。
五、教育储蓄的核算手续
(一)开户
经办员审核存款凭条金额和现金无误后,录入户名、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日期、利率、期限、金额等内容。若凭密码支取的,由储户输入密码。然后依次打印存款凭条和存折,核对打印内容无误后加盖名章,并将现金、存款凭条、存折一同交复核员。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一年期教育储蓄存款——××户
或三年期教育储蓄存款——××户
或六年期教育储蓄存款——××户
复核员核对现金、存款凭条、存折内容无误后,存折上加盖公章、名章,存款凭条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名章。将存折交储户,存款凭条留存,日终作汇总记账凭证的附件。
(二)续存
储户填写存款凭条,并提交存折、现金,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录入账号、日期和金额,其余处理手续同开户。
(三)到期支取
经办员审核存折无误,录入存折账号、金额,根据储户是否提供“证明”,录入“是”或“否”,打印存折、利息及代扣税款清单。并根据不同情况,使用不同的会计分录:
1.到期支取并提供“证明”的,会计分录为:
借:一年期教育储蓄存款——××户
或三年期教育储蓄存款——××户
或六年期教育储蓄存款——××户
借:应付利息
贷:现金
2.到期支取不能提供“证明”的,会计分录为:
借:一年期教育储蓄存款——××户
或三年期教育储蓄存款——××户
或六年期教育储蓄存款——××户
借:应付利息
贷:现金(本金+税后利息)
贷:代扣缴储蓄利息所得税(应纳税利息额×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