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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

  三、交通运输设备:各种汽车、摩托车、船舶及其他交通工具;
  四、其他:不属于以上各项的固定资产。
 第九条 固定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原价。
  二、购入和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等作为原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原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作为原价。
  六、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原值减去原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加上调入单位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后的价值作为原价。
  七、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付票据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农业银行负担的运输、保险、安装、包装费用作为原价。无发票账单的按评估价格或根据其同期同类固定资产的技术性能和新旧程度的市场价格作为原价。
  八、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
  以上按规定交纳的有关税金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条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含改建、扩建、设备安装)所拨付的建设资金全部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的净损失,在营业机构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在营业期间发生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一条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
 第十二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得随意变动,发生以下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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